咨询问题
结婚后经法院判决继承的父母遗产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吗?
父母去世后,几个兄弟姐妹未能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 根据法院的判决,有一处房产是我的,我还了兄弟姐妹们的房子差价,现在的房子已经归我名下了。 那么,这个房产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我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婚后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本案中,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确定只归属于一方。 《民法典》根据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继承的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必须为夫妻共同所有。
本案中成为遗产的房屋,根据法院判决归你所有并登记在你名下,但不改变房屋是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不变。
有下列两种方式,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通过遗嘱方式继承,且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双方约定继承的遗产归一方所有,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三条以下財産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单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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