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是诉讼离婚成败的关键之一。
俗话说“不建议离婚”,如果这桩婚姻有一点挽救的余地,法院是不会轻易离婚的。 因此,感情破裂的证据是否充分,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如果没有证据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列举了五种具体情况: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1、证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
出轨被曝光,一方匆忙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如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
查出卖淫案件,一般警方介入,有警方笔录
职场检查员工出轨后,有一些处理材料来处理其生活方式问题。
④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一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用数码相机将手机一并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强奸在床逮捕后,此类证据很难收集,可以通过拍摄视频获取,但请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人民法院对一方重婚事实认定的法律文书
证人证言
夫妻双方协商婚姻外遇情况的录音资料、女方与第三方亲密行为的视频、照片等。
2、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如下
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居民委员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者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有家属、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说服证人出庭作证或者提起证人证言。 最好与证人合作,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无过错方当时留下了照片、录像等视听资料。
3、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下:
听取被虐待、遗弃后的举报记录或笔录
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记录
医院因虐待或遗弃引起的疾病或残疾出具的诊断证明、尸检报告或残疾鉴定书
一方或双方虐待对方亲属的事实、邻居等相关人员的证言。
4、赌博、吸毒等恶习屡犯:
亲属、朋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或证明
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证明
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司法机关定罪书。
5、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的: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
当地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证明
知道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双方信件往来、录音等证据。 录制对话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因感情原因没有分居的事实有关。 对方也承认因感情原因未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应当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分居中有其他同居人的,证明同居人
分居期间一方外出打工时办理的临时居住证等。
6、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双方因有无生育引起纠纷的聊天记录
女方中止妊娠就诊记录、医疗资料。
7、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裁判文书。
三、认定感情破裂没有证据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该规定表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允许离婚,不是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查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可见,“感情是否确实破裂”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和不离原则的分界线。
因此,如果一方想起诉离婚,需要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法院,由法院明确认定。 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如果夫妻之间确实感情破裂了,经常聚在一起,经常散在一起,其实是最好的结局。 经常聚会,是对过去多年感情的尊敬,也是尽可能地保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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