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法律条文,但应该如何理解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指男女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比如说,男女双方虽然摆了婚宴,拜了天地,也共同生活了,但是偏偏没领结婚证,那么双方在“离婚”时彩礼能不能返还?回答:可以。为什么?因为两人没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从法律角度讲双方关系叫“同居关系”,压根就没结婚,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的:就是说男女双方虽然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即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那么这种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也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必须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也就是说得先离婚,然后再要回彩礼。(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比如说,穷光蛋狗蛋爱上了小芳,为了与小芳结婚狗蛋借了20万作为彩礼送给小芳,后来小芳发现狗蛋家实在太穷了准备与狗蛋离婚,这时候如果小芳走了狗蛋人财两空,多惨呀!而且还欠了一屁股外债,非得把狗蛋逼死不可。所以法律规定了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与上一款规定一样,返还彩礼请求权的行使要以男女双方离婚为前提。综上所述,离婚时彩礼能否要求对方归还,可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