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世修来同渡船,千世修来共枕眠。 ”两人能成为夫妇,一定是两人的缘分很深。 既然十几亿人能在一起成为夫妻,自然就应该珍惜这份缘分。 两人相互忠诚,相互信任,共同支撑创造更美好的家庭生活。
此后,夫妻形成紧密的联系,忠诚和信任是基础。 婚后忠诚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背叛行为,会给无辜的一方带来非常大的伤害,这是非常不可磨灭的行为。
有些人喜欢“吃碗里的、看锅里的”,结婚后也不老实的他们很容易就在婚内出轨,给自己的配偶带来很大的伤害。 面对这种情况,另一半无辜的配偶能声称外遇者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让我通过一个案例来简单说明一下。
案件详情
刘洁和安山相识后,两人很快坠入爱河,2010年一年没认识的两人注册结婚,结婚,两人生下了儿子小安。 刘洁看着外表形象好、内在文雅有礼的安山,觉得自己找到了如意郎君,很满意。
结婚不到两年,安山就和公司的小红出轨了。 对于这桩不光彩的婚外恋,公司的人都很清楚,很快就传到了刘洁的耳朵里。 刘洁第一次面对丈夫外遇,手脚不便,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背叛自己。
安山多次向刘洁道歉,流着眼泪哭了。 多次欺骗刘洁,说红明知自己是女人的丈夫还多次引诱他,说是自己一再拒绝,还是她的路被冤枉了。 刘洁看着不断在眼前道歉的丈夫,很容易就相信了丈夫的话,选择了原谅,但心里却扎了一根刺。
这次出轨事件后,两人平安无事又过了几年。 直到2018年,刘洁在不小心收拾安山衣服时,发现了他藏的另一部手机。 这时,他才知道当初丈夫的外遇并不是被冤枉的,而是安山主动的。 而且在此后的几年里,安山一直用微信小号与很多人保持着暧昧的关系。 我多次利用长期出差的借口和别人同居。
看到丈夫用这个账户回复其他女性信息的速度比自己的快,使用该账户的频率比使用自己熟悉的账户的频率还要高。 如果不是因为两人确实登记了结婚,刘洁就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小号骗了,破坏了人家的家庭。
这时的刘洁才醒过来。 在他意识不到安山没有手机的时候,马上留下了手机的聊天记录和联系方式。 因此,两人感情破裂,不能继续这门婚姻了。 刘洁马上带着儿子小安离开了这8年住的地方,与安山分居。
2021年,刘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分居为由主张夫妻破裂,责令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抚养儿子,安山按月支付抚养费。 同时,她拿出安山出轨的证据,坚持要求安山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最终法院批准两人离婚,小安由刘洁抚养,安山认为需要按月支付抚养费。 安山考虑到婚姻有过错,本着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已查明为夫妻共同财产的60万元中,法院决定分给刘洁48万元。 与此同时,刘洁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主张是基于安山的过失行为,该行为导致两人离婚,刘洁的主张并无不当,安山决定追加赔偿刘洁1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以案说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991条的规定,请参阅只有因为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时,无过错方才有权申请损害赔偿。
本案中,刘洁因安山有外遇、与人同居的行为请求离婚,刘洁属于无过错方,离婚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刘洁获得了精神损害赔偿,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最终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概率非常低。 首先,因为对方有错的证据很难固定化。 很多人在婚姻生活中,在事情败露的时候,无法掌握对方背叛婚姻的情况。 事情曝光,两人供认不讳时,犯错误的一方早就消失了。
其次,要求赔偿损失的前提是两人只有在上述规定的过失下离婚时才有权要求赔偿。 另一方面,这表明,在两人婚姻关系的存续中,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中,如果法院认为不允许离婚,无过错方也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另一方面,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两人离婚的原因都必须符合上述5个条件,对于婚后性格不一致、一方有外遇但没有重婚、同居行为的,也不在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范围之内。
并不是因为对方在婚姻中有过失就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我国法律也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需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婚姻中如果一方有过失,无过错方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
笔者小结
在婚姻中,忠诚和信任固然重要,但不要盲目信任对方。 如果发现对方出轨了,或者背叛了婚姻,只是不能原谅。 能及时收集巩固对方外遇的证据,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文中案例来源于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为化名的照片(部分为网络照片,与案件无关; 原始文章,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