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常遇到亲戚、朋友、当事人等,商量丈夫背着自己借钱给别人的事,这笔债需要妻子承担吗?
一、基本案情
李女与张男系的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男多次隐瞒,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刘某借款共计50万元,并向刘某开具了借条。 因张男未按借条约定还款,刘某将张男和李女起诉至法院。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由于借条上只有张男的签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金额明显超过夫妻双方日常生活所需,刘先生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二被告共同生产、共同生活等。 根据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该债务是张男个人的债务,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张男个人负担50万元。
三、法律评价
如果一方的债务不是共同生活所必需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对这笔债务不承担责任,从而保护无债务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 所以,再也不用担心丈夫背上自己的债务,让妻子背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