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滁州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重婚罪案件。 2017年,已婚的魏某在餐饮店认识了王某,作为单身交往并成为情侣,开始了同居生活。
2018年,两人生下一个孩子,注册了魏某户籍,三人以一家三口的名义一直生活在一起。 其间,魏氏为孩子举办了满月宴、周岁宴。 直到2019年,魏某真正的妻子才发现王某和孩子的存在。 案发后,魏某主动自首,法院最终以重婚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对此,律师认定重婚有一些标准,一是他的第一次婚姻是登记结婚,二是与其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是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如果构成重婚罪,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是共犯,应当连同重婚罪一并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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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重婚妻子报警男方获刑八个月
该男子隐瞒已婚事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现任妻子举行婚礼,并以夫妇的名义共同生活。 现任妻子向公安机关报案,该男子涉嫌重婚罪被公诉。 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刑事法庭依法审结此案,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小伟(化名)有期徒刑8个月。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小伟和小兰(都是化名)因为工作而相识并坠入爱河。 小伟坚持小兰已经和前妻办完了离婚手续。 2018年,小伟和小兰在老家举行了婚礼。 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两人一直以夫妇的名义在外面生活。 不久,兰发现小伟的离婚证书落款日期和小伟说的不一样,两人举行了婚礼后才登记离婚。
庭审中,被告人伟先生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认罪认罚。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伟有配偶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婚内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这三种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涉及的民刑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在司法实践中,什么行为可以认定为重婚?
据人民日报调查,从2003年开始,离婚率连续15年上升,累计增长近7倍,其中外遇是导致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婚外恋不仅在道德上受到谴责,还会被法律抵制。 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 婚外恋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对忠实义务违反行为的直接不利后果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律对婚内婚外恋的负面评价出现在随后的婚外恋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监护权之争等方面,情况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 因此,不要有“出轨不犯法”的错误观念。 那么,什么情况下出轨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呢?
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国家,法律禁止重婚,不惜运用处罚手段打击重婚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结婚的,应当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这一规定,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行为可以归纳为三种。 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谎报初婚骗取登记或者与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串通骗取登记的。 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三是自己没有配偶,但知道对方有配偶,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种重婚行为显著,而第二种类型难以把握,更值得关注。 特别是,必须理解什么是“以夫妇的名义同居生活”。 这意味着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以夫妇的名义继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婚姻法》第三条除“禁止重婚”外,还规定“禁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可见刑法下的“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婚姻法下的“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并不是一个概念。 前者是犯罪行为,后者是一般的婚外恋同居行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释义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据此,区分重婚罪行为与一般婚外同居行为的关键在于“以夫妻名义”、“持续、同居” 只是一时的缘分,既不属于重婚,也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的重婚”。 即使稳定地继续住在一起,如果不是夫妻关系接触,也无法实现事实上的重婚。
(图源网中国小康网综合山东商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