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结婚、恋爱自由、“性”被划上等号的人不在少数。 婚前同居现在是非常常见的事情,被称为“试婚”。 虽然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否能提高婚姻幸福度,但有数据显示离婚率逐年上升,一线城市的离婚率更是高达约30%。 在众多离婚理由中,外遇是婚姻破裂的直接原因。
婚前甜言蜜语,宣誓。 由于婚后频繁出轨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很多人离婚时想让出轨者离家出走。 但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于出轨对象并没有“洁身自好”的说法,对于出轨行为一般也不会受到法律上的处罚,因此很多人都怨恨应该修改《婚姻法》。 对渣男、渣女的处罚太低了。 现行的《婚姻法》的惩罚太小,出轨带来的风险也足够小,所以出轨行为在增加。 但是,在《婚姻法》和《刑法》中,对这种人的外遇有明确的处罚命令,一旦发生就会被关进监狱。
1 .廖某因婚内外遇,向法院起诉后,最后被判刑入狱。
廖某于08年与林某登记结婚,两人婚后生下孩子。 廖某去打工了11年。 在打工中,廖某认识了刘某,刘某高中退学去打工。 廖某谎称未婚,对刘某发动了恋爱攻势。 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廖某谎称父母早逝,先是一个人生活。 半年后,由于刘先生怀孕,廖女士在打工的城市举行了婚礼,请当地的工人参加。 因为刘先生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没有在民政局登记。
廖某外出打工的人,最初每年都回家。 到后面直接不回家了,也找不到人,一家老小都由林某养活。 有一天,从家乡来打工的老乡回到家,告诉林先生他在什么地方看到了廖小姐。 于是林先生去找廖小姐了。 那时我才知道,廖小姐在外面除了女人,还有孩子,这几年一直作为夫妻生活。 于是林某要求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青春损失费。 廖同意离婚,但没有理由支付赔偿。 由于双方协商不一致,林某将其告上了法院。
原以为是简单的离婚,但法院审理认为,廖某与林某登记结婚后,与刘某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其行为已触犯重婚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嫌疑人廖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获准离婚。
2 .王鑫(化名)同乡李燕(化名)出轨被依法判刑入狱。
李燕的丈夫是现役军人,长期在外执行任务,一年不能回家好几次。 王鑫和李燕是同学,但两人曾经有过恋爱关系。 王鑫和妻子关系不好,经常吵架,所以经常向李燕投诉。 李燕也因为丈夫长年在外生活很寂寞,夫妻生活不和谐的两个人在一起有共同的话题。 更何况是恋爱了的两个人。 时间一长,两个人就做了越轨的事。
俗话说:“明明经常在河里走,怎么可能不把鞋弄湿。 ”。 王鑫和李燕的关系还是被王鑫的妻子发现了,王鑫的妻子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李燕的丈夫。 对军人来说,这种情况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于是把王鑫告上了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对方同居,属于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结婚自由和恋爱自由不能成为出轨的借口。 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婚姻负责。 出轨会导致家庭破裂。 另外,为此违反法律进监狱可以说是吃亏的。 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庭,请一定要洁身自好。
来源:南京五老村法律界人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