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说,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会犯罪。但至少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要构成犯罪的话,所触犯的罪名无非就是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了。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03010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其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要构成犯罪,前提条件必须是与他人同居或登记结婚,而只生育他人只能说明出轨,不足以证明同居甚至以夫妻名义同居。
所以很难认定为犯罪。但是,相应的民事责任是跑不掉的。这尤其体现在《刑法》颁布实施之后。
1.民法典设定了夫妻忠实义务
这可以说是一个创举,规范中明确规定了道德约束。当然,这只是倡导性的规范,并不是强制性的。
103010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心。
2.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也有类似的规定,即《民法典》第46条,规定了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
但在实践中,同居的举证难度和标准很难把握,无过错方要证明对方与他人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难度太大。
但是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这个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婚姻法》第1091条规定了可以支付损害赔偿的五种情形,并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种:“其他重大过错”。
这是一个普遍而详尽的规则。按照一般人的观念和看法,如果一个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了丈夫以外的孩子,当然属于重大过错,自然可以援引该条要求损害赔偿。
3.可以要求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倾向于己方
103010第1687条规定,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必须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原因和上一个基本一样。
别说生了别人,就算只有出轨行为,其实也应该算是婚姻中的过错,只是过错程度不同而已。
当然,题中有问,生下他人,是极大的错误。所以,对于没有过错的男方,自然要适当的分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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