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遗产由谁继承
丈夫去世后留下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
1.确定丈夫的遗产范围。
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丈夫去世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妻子个人,剩下的一半是丈夫的遗产。另外,婚前丈夫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属于继承。
2.遗产范围一旦确定,就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涉及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应该相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
(三)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负有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配偶一方死亡后,遗产如何继承?配偶一方死亡后,关于继承的规定如下: (一)首先要对遗产进行认定。如果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将遗产的一半分给未亡配偶,然后再分割剩余的遗产。(2)有继承的,立遗嘱人应当按照遗嘱的约定取得遗产。(3)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27条。第1153条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的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3条【遗产的确定】除另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共有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同财产中,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割他人财产。
丈夫死后可以继承哪些遗产
主观法律:
丈夫去世后遗产继承的主体如下:
1.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继承;
2.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继承时,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但对生活有困难的,要给予一定的帮助。
法律是客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
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
(1)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和父母。
(2)第二阶:
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提到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受扶养的继父母。
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丈夫去世后遗产如何继承?
法律主观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祖产由一方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同理,如果是一方继承的父母存款,也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继承、合法取得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继承、赠与的,属于一方财产。
法律客观性:民法典第1127条按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的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