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起诉书正文应当写明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尾部应当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为原告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等材料。
2.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借条等。)、收发凭证、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写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证据经法庭承办人核对无误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名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4.立案庭应当在当事人履行必要程序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后七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我院提出减、缓、免的书面申请。如果他们逾期未缴纳费用或延期、缓交或免交的书面申请未获批准,我院将裁定自动撤回诉讼。
6.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当事人要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结案后在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所以,夫妻无论离婚与否,对所生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如果没有离婚,自然会一起抚养。如果他们离婚了,孩子和他母亲住在一起,他父亲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他不交,那么他妈妈可以通过起诉要求他执行。
丈夫不顾家庭不离婚
法律分析:解除婚姻关系有三种合法方式:
一个办法是去婚姻登记处离婚,登记处会收结婚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是公民个人婚姻状况的法律证明。
一种是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即通过诉讼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还有一种异常,就是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离婚意愿的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经多次教育拒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老公不回家,不给钱,不离婚怎么办?
让我们看看你们之间是否有什么误解。如果有,最好及时互相沟通调整。双方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离婚的话,以后压力可能更大,就看你是不是孩子了。如果是,也要考虑孩子的心情。父母分居对孩子的心理影响更大。
但如果实在无法沟通,丈夫一直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我还是真心希望夫妻能走下去。别忘了最好的。
夫妻未离婚,男方不支付生活费怎么办
1。你们还是夫妻关系,双方都拥有自己的财产和工资。如果另一方有工作或其他收入,并且是家庭成员,他有义务支付收入。
2.如果已经分居了,那么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必须去法院协调。
3.你们双方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提高抚养费标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
4.协商不成的,起诉的处理材料为:
(1)民事起诉书。(一被告2份,二被告3份,以此类推,均须原告签名或盖章)。
(二)主要证据材料的目录及复印件。(一被告2份,二被告3份,以此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与原告关系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应当提交明确授权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5)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提交明确授权的委托书和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函件、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向被告提供基本的工商信息。(对于起诉个人,一些法院要求补充被告的身份信息)。
扩展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1.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2.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2)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3.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应当清偿夫妻所有的财产。
4.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赡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参考资料:
诉讼离婚-百度百科
夫妻财产制-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