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可以起诉不给妻子生活费吗?
是的。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赡养通常是在婚姻和共同生活中有意识地履行的。夫妻一方无固定收入、无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或者因疾病、年老等原因需要赡养,另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需要赡养的一方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59条的规定,通过诉讼要求另一方承担赡养责任。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如果检方需要带证据,准备借条、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到法院备案并交纳诉讼费,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将在6个月内结束。费用一般是所欠金额的4%来支付诉讼费,以后谁输谁赔。
夫妻之间相互扶持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赡养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赡养丈夫的义务。相反,丈夫或妻子有权得到另一方的支持。夫妻赡养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婚后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说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然后,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对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分析:如果丈夫在生活上不给生活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但法院不会批准夫妻离婚。因为现在的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因为生活费问题选择离婚显然不现实。法院也会因为夫妻还有感情而驳回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0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离婚意愿的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经多次教育拒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我可以起诉我丈夫婚后不支付生活费吗?
法律分析:是。夫妻之间相互扶持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赡养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赡养丈夫的义务。相反,丈夫或妻子有权得到另一方的支持。夫妻赡养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婚后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说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然后,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对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婚姻中,如果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女方可以起诉男方吗
可以。
在婚姻期间,如果女方没有收入来源,男方有法定义务赡养她。如果男方拒绝赡养配偶,女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夫妻有互相赡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扩展信息:
提起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信息。当事人是个人的,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应予以说明;有代理人的,还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
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原告的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4.被诉法院名称、起诉年月日、检察官签名或盖章。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应当提交书面起诉状。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起诉,还做了一个例外,即原告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法院会记录在案,并告知对方。
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决,可以上诉。
参考:百度百科-婚姻
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