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的工作被辞退能挽回吗(当公司想辞退你,你又很喜欢公司,有办法挽回吗)

2023-09-20 09:49:57 婚恋情感 茜茜

我辞职了,想回去工作。我该怎么办?我非常喜欢这份工作。

如果我喜欢这份工作,就去找关系,然后回去工作。如果能回去工作,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只有努力,才能不听天由命。

很喜欢的工作被辞退能挽回吗(当公司想辞退你,你又很喜欢公司,有办法挽回吗)

当公司要辞退你,而你又很喜欢这家公司的时候,有什么办法挽回呢?

如果你非常喜欢的公司要辞退你,有办法挽回,但要看公司要辞退你的理由。

有公司的地方就有工作场所,有工作场所的地方就有员工。看起来解雇员工和员工的去留欲望之间的关系是独立的,但是中间的职场文化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首先,公司要辞退你是公司的整体意见,还是老板对公司的建议。如果是前者,公司一般出发点是实用价值评估。也许公司层面考虑的是你个人创造的价值是否与你的职位和薪酬相匹配。总的来说,这个总体评价还是比较公正的。如果真的想留下来,只能在专业工作上刷新自己的价值,为公司做一个看法。

如果是老板的主观意见,公司只是根据不同主管的反馈做出决策,你就需要和老板进行有效的沟通,这就涉及到职场。都说职场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其实很有道理。职场的特殊性在于,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但谁也不能置身事外。就被公司辞退而言,如果是你老板的主观判断,你首先要明白老板给出这个结果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工作能力等原因,拖了整个团队的后腿,或者确实没有为公司和领导解决问题,创造价值,那么这就像第一条。你需要变得更强大,更被需要,公司和领导自然希望你留下;但是,如果只是老板的个人意愿,与工作能力无关,而是与职场环境有关,那么我们就要问问老板,他是否做了一些他不能接受的事情或行为,但总的来说,没有必要留下来。

所以,对我来说,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是最重要的

我能拿回来吗,因为我的老板因为一个小错误就想解雇我

1。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相关赔偿事项不能与单位达成一致的,可以在被辞退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5.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证明不在试用期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第四十条【无过错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可以将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公司因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要裁减人员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家庭无其他从业人员,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4)《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我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有什么办法挽回吗

我被告知面试失败,

然后,如果你真的喜欢这份工作,你可以再试一次,要求另一次面试。

如果不行,就另找公司。你喜欢这个职位和这个工作,而不是这个公司,那么其他公司也可以有这个工作。为什么要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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