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传统根深蒂固的社会,外遇在社会评价中总是负面的。这样一来,离婚者承受的心理压力和社会压力其实是相当大的。但是,外遇的原因是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毕竟我们的婚姻法有一个基本原则: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如果一方有外遇,比如重婚或者公开非法同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只是“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况是不会被法律判决的。
网友咨询:
女方出轨,起诉离婚。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婚内出轨。女方是否也要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费?一般多少?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李定寰律师解答:
可以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比如作弊,可以主张另一方少分或者不分。造成损害的,可以主张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我国 《婚姻法》 规定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李定寰律师普法: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明确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后,指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这句话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的贡献大小,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夫妻离婚时,只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是平等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均分配。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李定寰律师普法:
1.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由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根据《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不应当歧视妇女,应当认为妇女挣得少。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利。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不能解决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补偿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夫妻财产依法分割时,履行义务较多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赔偿金从分割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的,从他的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辜一方的原则。因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婚内损害赔偿。103010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与他人共同生活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李定寰律师补充:
三、我们通常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 《婚姻法》 上的过错。
103010上的外遇是指两种情况:(1)重婚;(2)有配偶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到了这种程度,《婚姻法》才把它当成过错。其他的事情就大不一样了。虽然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违反了夫妻忠实的义务,但是法律并没有对财产分割进行判决。即不会被判定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