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告:结婚十余年,在外地打工的丈夫深夜回家,意外发现妻子出轨,一怒之下提出离婚。在法庭上,两人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汽车等财产进行了争论。那么,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有过错,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深夜突然回家,丈夫撞见妻子出轨
徐琳和陈娟都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2001年9月,经人介绍,两年后步入婚姻殿堂。婚后第二年,陈娟生了一个女儿。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三个都很幸福。因为徐琳常年在外工作,陈娟渐渐爱上了打麻将,每个周末都会邀请朋友来家里打牌。时间长了,我喜欢上了我的一个朋友,吴刚。
2016年12月3日,每周六,女儿回乡下的爷爷奶奶家。于是,陈娟邀请朋友到家里打牌。深夜,比赛结束后,队员们散去,但吴刚偷偷回到了陈娟的家。这时,徐琳刚刚从外地回来,但没想到会看到一个陌生男子用钥匙打开了他的房门。徐琳吓坏了,赶紧报了警,并把那个人堵在了家里。
后,在公安人员的询问下,吴刚承认他与陈娟有过几次不正当关系。
妻子偷门锁,丈夫焊防盗门
在外打拼,妻子不仅出轨还把自己的钥匙给了出轨对象。徐琳越想越生气。她将陈娟诉至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同时将女儿及房产判给自己。
陈娟看到了丑闻,害怕被丈夫扫地出门,所以她换了房子的锁。徐琳发现后更加生气,干脆找人把家里的防盗门焊了,这样就没人能进屋了。2017年1月25日,
2017,陈娟和他的父母带着一些亲戚来到徐琳的父母家,以询问她丈夫的陈述。我不喜欢我媳妇花钱大手大脚,这次却把徐家的名声给毁了。徐琳的父亲自然不好看。没说几句话,双方就因为言语不和发生了争执,很快上升为肢体冲突。终于,派出所赶到平息了这场风波。在
案件的审判中,徐琳最终同意陈娟可以暂时住在家里,而她则带着女儿去乡下的父母家。
车库归男方所有,对价40万元给女方在法庭上/strong>
,徐琳出示证据证明陈娟出轨的事实,但陈娟予以否认。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房屋、汽车等财产的归属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案件审理期间,陈娟同意离婚,但要求法院将孩子和房产判给她本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与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予以准许。女儿一直和原告生活在一起,她明确表示愿意继续和父亲生活在一起,所以法院将孩子判给了原告。被告作为孩子的母亲,每月应支付生活费600元,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承担。在财产方面,被告婚前财产应归其所有,原告同意双方争议财产归其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套商品房和婚后购买的一辆汽车。经评估,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价值76万余元,汽车价值8.5万元。原告带着孩子生活,是无辜的一方。考虑到子女今后学习生活方便,该房屋连同房屋内的家具、家电、汽车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被告在婚姻中明显存在过错,事后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财产上应少分他,原告应酌情支付被告相应对价40万元。
陈娟对此不服,认为房屋评估价格偏低,要求二审法院将房产变更为自己所有,她愿意支付对方相应的溢价。近日,经南通中院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在履行原判的基础上,徐琳一次性赔偿陈娟5万元。
(张桂华李惠)
■连线法官■
“照顾无过错方”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负责此案一审的法官卜景毅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其中规定:“办理离婚案件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于生产和方便。 可见,“照顾无过错方”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娟与其卡友发生不正当关系,直接导致婚姻关系解除。陈娟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有过错。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房子和车子,因为不可分割,所以折价合并。考虑到徐琳是无辜的一方,和孩子住在一起,方便孩子以后学习生活。所以房子车子都归徐琳所有,财产折价时,法院不是平均分配,而是给有罪一方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