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结婚,丈夫拆迁的房屋如何才能在属于妻子个人财产之前向妻子办理公证
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分别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单独、部分共同所有。
但是,夫妻财产约定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财产分配的书面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的双方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二,夫妻财产约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第三,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夫妻双方在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时,一定要处理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财产。如果是第三人的财产,就不能订立协议,比如父母一方的财产。另外,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签订,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效力。除非能证明一方有欺诈或胁迫行为,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1065条男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另一方知道这一约定,则丈夫或妻子的个人财产将用于清偿丈夫或妻子所负的债务。
关于已婚夫妇拆迁房屋分配的规定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两种情况:
1.对于被拆迁的双方来说,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房屋的实际用途和双方的经济条件进行分割。
2.如果只有一方是搬迁人口,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所有权应判给被拆迁人,但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婚拆迁可以分拆迁补偿款吗?
婚内拆迁补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房屋拆迁补偿或者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拆迁补偿归夫妻所有。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按人口拆迁的,另一方配偶有产权。
2.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后建的,另一方配偶有产权。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如果按照人口拆迁房屋,夫妻双方都有房屋的产权。
4.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对房屋进行过改造的,夫妻双方均拥有房屋的产权。
关于再婚、拆迁安置:
1.婚前个人房屋拆迁补偿款现在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如果你住在这个房子里,住在这个房子里的头的补偿款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条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回迁房二婚夫妇如何分割
要看回迁前房子(老房子)归谁所有。
如果老房子是你们俩的,那拆迁安置补偿款就不用说了,归你们俩,离婚的话一人一半。
如果再婚前旧房归一方所有,那么如果搬迁安置是按旧房面积而不是按户籍人头数,那么搬迁安置补偿款归这一方所有。一
如果搬迁安置补偿款是按人头计算的,离婚夫妻可以按照自己名下获得的补偿款数额主张自己的份额。
所以具体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婚被拆迁财产如何安排
只要是婚后取得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没有相反的书面协议。二婚离婚产权安置房根据财产性质决定是否分割。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因为政府拆迁政策被拆迁。本案中,获得的拆迁安置房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二婚后共同购买的商品房被拆迁安置,可按共同财产处理。
虽然婚后的安置房和补偿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诉讼中往往不能同时处理。这总是让人难以理解。因为拆迁补偿协议涉及很多人的利益,所有的安置对象在拆迁安置房或补偿款上都有利益,而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财产。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不可能追加其他人为案件当事人。因此,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同时处理涉及他人利益的财产,往往要求当事人离婚后另行起诉。
如果离婚是不经过法院自行约定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拆迁安置房或者补偿做一些约定,但是要记住:只能处置夫妻双方的权利,不能干涉包括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其他第三方的利益,否则这部分协议无效。而且,如果将来一方的权利份额被他人质疑,被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重新分配,也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这方面的约定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撤销或变更。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双方取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
(二)一方或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
(三)一方或双方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者双方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
(五)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