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东莞哪里可以离婚?
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流程:首先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是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三,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开具离婚证。
在东莞哪里离婚法律的主观性:
1.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然后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原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2.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东莞起诉离婚,否则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东莞凤岗哪里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东莞市凤岗镇可以到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地址:凤岗镇商会大厦政通路3号
电话:0769-87699210
东莞离婚登记指南:
1.至少有一方是东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他的婚姻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进行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场登记,出具离婚证。
三。所需材料
(1)双方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各1份,A4复印件各1份,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的,可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原件一页);??(2)提交单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3)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一式三份;??(4)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表示一致意见。
在东莞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主观法:
离婚手续一般在男方或女方有户口的民政局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也可以是女方户口。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就行了。
法律客观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示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