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方农村彩礼变迁

)二)北方農村現地結婚市場
传统时期,在相对封闭和静态的村庄社会中,子代婚姻主要由父母来包办。父母的主导及其依托的亲属关系网络扩展为传统的婚姻圈,形成了内部婚姻秩序的保护机制。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兴起的打工经济扩大了婚姻资源的流动性和婚姻选择的自由度。年轻人外出务工逐渐成为一种潮流,自由恋爱开始在年轻人中兴起。在北方农村,自由恋爱式婚姻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年轻人在外出打工过程中通过自己认识或朋友介绍而结交伴侣,这种情况下“外地婚姻”占多数;二是年轻人虽然在外务工,但过年过节回家时通过家乡的亲戚或专业的媒人介绍而认识异性,这种情况以“本地婚姻”为主。北方农村当前仍然以第二种方式为主。这种婚姻达成方式可称之为“介绍型婚姻”,即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但最终双方能否结合在一起由年轻人自己决定。在“介绍型婚姻”之下,北方农村多以本地婚姻为主,男女双方的家庭相隔距离一般在10里地以内,媳妇多是本村或邻村人,超出镇域范围的婚姻极少。北方农村普遍对外地婚姻比较排斥,一方面这是由于农民认为外地婚姻不稳定,另一方面则与当地村庄社会结构有密切关联。因此,在“介绍型婚姻”模式下,北方农村父母可以对子代的婚姻进行干预,父母的介入主要不是其权力意志的粗暴表达,而更多是责任的分担。 对男方父母而言,责任是为儿子娶上媳妇;而对女方父母而言,责任则是要为女儿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因此,男女双方的父母均深度介入到子代的婚姻之中,事实上,父母的干预也只能通过本地婚姻才能实现。并且,当所有的父母都在本地婚姻市场中为子代的婚姻而穿梭时,父母的婚姻筹划反而进一步强化了本地婚姻市场配对的效应。此外,父母对子代婚姻的介入和筹划也是父母参与村庄社会竞争的一种方式,子代的婚姻成为北方农民参与村庄社会竞争的重要焦点。因此,当前北方农村本地婚姻市场的主导地位并不能被视为传统“婚姻圈”的延续。在男女性别比结构性失衡的背景下,全国性婚姻市场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女性在婚姻市场上占据主导性地位,而男性则处于被动状态。全国性婚姻市场上的竞争压力也会传导至本地婚姻市场,使得男方家庭不断地提高彩礼及与之相关的婚姻支付,以避免儿子沦为光棍。因此,本地婚姻市场还要受到全国性婚姻市场的挤压,从而改变了本地婚姻市场中的婚姻规则和婚姻秩序,这是北方农村本地婚姻市场的新特点。基于此,本文提出“婚姻市场理论”这一分析框架,并从婚姻市场中的多方主体去分析北方农村高额彩礼形成的动力机制。婚姻最终服务于家庭再生产的需要。 在当前农村,彩礼脱离了“育生钱’“奶浆钱”的内涵,女方的要价动力主要源自于核心家庭的崛起和妇女地位的提升。子代家庭的利益和目标重新定义了彩礼的性质。因此,当前的彩礼实践虽然在形式上仍然体现为女方家庭和男方家庭之间的协商和博弈,但彩礼实践实质上已经成为子代家庭主导的向双方父母(尤其是男方父母)争取家庭资源的“共谋”行为。因此,婚姻市场主体双方均分化出了主体内在的代际层次,核心家庭成为彩礼实践的重要载体和最终归宿。在传统的模式中,彩礼实践实际上是男女双方父母以中间人为媒介的博弈过程,即在不断协商和博弈的过程中寻找到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均衡点,因而彩礼实践中的主体包括:A(女方父母)-B (媒人)-C男方父母)。与此不同,当前彩礼实践的行为主体更加复杂,在A和C双方都进一步分化出新的主体,即女儿和儿子,这就进一步强化了女方的要价动力和男方的支付动力。彩礼的村庄社会竞争和阶层竞争机制,则使得女方的要价动力和男方的支付动力在地方社会中具有合理性,从而使高额彩礼获得实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