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婚假只有3天,时间太短,能否适当延长?”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大理市延长婚假。
人民网“地方领导论坛”截图
对此,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回复如下:您反映“建议延长大理市婚假”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多年来,大理市认真贯彻执行好《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正,修正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2022年1月17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大理市的婚假是按《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即:大理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5天,共计可以休假18天。 综合:人民网、云南网来源:棕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