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张三。 我妻子不能生育,所以结婚二十年了,也没有孩子。 那么,问题是。 各位,请出个主意。
我是张三。 我和恋人结婚一年了,但是因为女性的身体没能怀孕。 但我爱她,所以我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责备她。
有一天,我妻子告诉我,我要出国生活,我问为什么。 我的恋人说要去旅行。 就这样我们在国外住了一年。 毕竟很薄,有资产,所以没有必要为钱发愁。 所以没什么问题。
过去,也许桃花运来了,有两个美丽青春美丽的女人邻居追求我。 我当然拒绝了。 作为已婚男性,这点事是可以忍受的。
有一天,恋人突然出门买东西,恰恰她和邻居关系很好,来家里喝酒。 就这样一边等待恋人回来一边喝酒。 我们结婚太多了。
醒来后恋人回来了,发现连两个邻居都没有。 我什么都没说。
两个月后,两个青春美丽的邻居给我怀孕了,准备出生,是我的孩子。 而且我不需要负责。
最后证明是真的。 我又惊又羞,我问他们以后怎么抚养孩子,户口怎么办。
两个青春美丽的女人邻居在笑,张三,你放心吧。 我们不用结婚就给孩子投户口。 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嫂子已经知道了,一个人给我们二十万孩子的抚养费,每年给五万人的生活费。
这时,有情人出来安慰我,表示理解。 果然孩子也是生命。 就这样,我们笑了,那么问题来了。
请告诉我张三喝酒后不知不觉中发生的行为,且对方是否自愿违法。
两个青春美丽的女人邻居生孩子是违法的吗?
两个女人不和张三同居。 生活等行为,会构成重婚罪吗?
对方请求孩子的生活费和抚养费是合法的吗?
这里是疯子不写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