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黄毅清贩毒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 法院以销售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毅清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虹口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黄毅清提前联系贩毒人员余某,在其家及居住小区附近,先后5次向余某出售5包共约80克“冰毒”。 被告人黄毅清明知是毒品而销售,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应当以销售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证据当庭举证,充分发表讨论意见,被告人黄毅清作了最后陈述。 法院根据被告人黄毅清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资料来源:虹口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