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因心存贪念,与以介绍对象为名离婚的女儿一起骗取多人钱财近50万元。 今天,记者从法院获悉,固镇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14年4月底,被告军某伙同女儿梁某,以给张某介绍对象为名,到张某家中骗取金戒指和白金项链。 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间,梁某多次致电张某,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共计42200元。 经鉴定,金戒指、白金项链共价值18979元。 2018年8月16日,马某家属退还被害人张某人民币5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此外,经查明,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被告军某和梁某以与上述同样的方式骗取白某150000余元、杨某148000余元、陈某1300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与他人合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是共同犯罪。 (小固安徽商报融媒记者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