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的避难户口迁入由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处理,由与以前的办理居住证,合法稳定就业户口迁入、收养户口迁入、分户登记、院校毕业迁入、随军、随转业家属户口迁入相同的机构处理。
亲属投靠户籍转移申请条件:
配偶、父母(包括配偶在内的父母)子女可以互相避难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亲属投靠户籍转移申请资料:
户籍迁移申请书
申请人和入户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投靠本市配偶者,提供结婚证; 亲子相互依偎的,提供亲子关系的证明。
上述所需资料因具体城市的当地派出所而异。
这样,入户的一些情况就结束了。
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