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泰安党校的一位讲师出轨已婚女性的事在社会上引起了骚动。 现在,让我们来恢复事实。 大人三人中就有一个孩子。 一男(张)和一女(刘),是合法夫妻,第三方是泰安党校讲师。 这位讲师不仅和已婚女性有外遇,而且涉嫌生育的孩子也是这位讲师的年龄5岁。 目前,讲师虎不打孔,女子带着儿子失踪。 受害男子在意这件事,打算在网上曝光这件事,采取法律途径。
抛开道德谴责,受害者张老师还有什么权力呢?
1 .妻子逃跑了,玩耍消失了,怎么办?
选择法律途径后,法院将采取多种途径寄送离婚协议书。 例如公告送达
2 .财产分割怎么办?
离婚时,可以根据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这意味着不仅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以提出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3 .孩子的监护权怎么办?
综合分析目前的状况,男性很难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主要原因是孩子小,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看,还是由女性来判断比较合理。
4 .泰安某学校讲师不是重婚罪吗?
重婚罪的认定很严格,以夫妇的名义同居了两本结婚证。 目前这两种情况都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