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张大强时,李秀美年届二八,静若处子,气质如兰。 青春韶华人真茂,偏偏爱上了比自己大15岁的有妇之夫,成了张大强。 张大强是大家公认的成功者,有钱闲惯了。 工作之余要和妻子在一起的张大强,偏偏和李秀美开了秘密私生活。 不久,张大强离婚,和李秀美结为夫妇。 两年后,与本性难改的张大强移情别恋,爱上了赵美。 过了一会儿赵美怀孕了。 东窗事发后,李秀美索性起诉法院要求与张大强离婚,并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10万元,法院支持她吗?
丈夫背叛,“小三”发来短信骚扰挑衅
几经周折,李秀美和张大强结婚了。 李秀美不是大家的好朋友,但落后的标致觉得自己需要见好人,对张大强也唯命是从。 结婚两年前,张大强和李秀美关系很好。 但是年变了,张大强就像人变了一样,早出晚归,一去不返。 从最初准备报纸到不回家,不回家“顺理成章”的家,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 曾经被李秀美要求的张大强,现在被李秀美无视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只是在餐桌上一起形式上吃饭,吃完饭就默默地离开了。
偶然,李秀美发现了张大强的微信置顶联系人,叫张美。 每次问张美是谁,他总是用模棱两可的话说他是项目的同事,而张大强总是和项目的同事聊到深夜。 长期以来,他们矛盾越来越多,常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摔杯子踢长椅成了常有的事。
有一天突然,一个自称是张美丽的女人给李秀美发了短信。 “我爱这个男人,他也爱我。 我们平时有着幸福的恋爱。 过着幸福幸福的每一天。 你保护这个有名的婚姻吧。 ”第二天,这样的邮件接踵而至。 “我坦率地爱了也被爱了。 将来不在一起也不遗憾。 只是,你的爱这么谦虚,一个男人受不了你说的话。 你还死了。 ’连日来,李秀美收到了很多这样的邮件。 有一天,李秀美收到的邮件中写道:“我怀了你丈夫的孩子。 你的孩子有弟弟。 ”上面写着。 李秀美受不了这样的欺凌了。 每次想和张大强沟通,反而得到了“你当时还是小三”的冷漠回答,但对于外遇,张大强始终否认。
和张美丽交往期间,张大强先后给了张美丽40万元零花钱。 张美丽怀孕期间进行的产检和后期流产支付的医疗费由张大强出。 张大强说,“这是朋友之间的合作,花钱和支付医疗费是小事,没有其他关系。” 无法接受现实打击的李秀美,一度感情崩溃,无法忍受巨大的背叛。 她认为这桩婚事应该了结,并答应赔偿,最终李秀美向东城法院提起了诉讼。
争执不下,法院判定支付损害赔偿金
在审判中,两人总是剑拔弩张,争执不休。 李秀美认为,两人感情逐渐淡去,一度几个月不沟通。 同时,张大强结婚出轨,从未与第三方分手,逐渐容忍第三方对自己的骚扰,也有借吵架之机骂自己。 张大强同意离婚,但矢口否认李秀美所称的婚外恋行为存在。 不仅如此,张大强总是觉得李秀美也是“小三”的上位,不值得拥有损害赔偿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深入排查案件事实,逐一严密审慎认定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一、张大强与李秀美离婚。 二、张大强支付李秀美损害赔偿金6万元。
法院认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内有重大过失,且是离婚的主要原因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由于张美丽所人工流产的胎儿系张大强和张美丽的婚外恋造成的,但根据张美丽和李秀美的信息聊天记录、张大强为张美丽支付流产当天医疗费、张大强和张美丽之间大额银行转账等客观间接证据, 张大强婚内与张美丽之间的亲密关系远远超出了一般男女朋友关系,而且这种亲密关系从根本上影响了李秀美和张美强的夫妻关系,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于是张
综上所述,李秀美要求离婚并得到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同意判决结果,没有上诉。
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者应担责
“小三”上位转型成功的话,不值得拥有离婚损害赔偿吗? 答案是否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本质在于保护婚姻存续期间的无过错方,一定程度上惩治过错方,和结婚前是否是“小三”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过错,都有权主张损害赔偿。本案李秀美系婚前涉足他人婚姻的第三方,与张大强婚姻存续期间无重大过失。 双方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在于张大强的重大过失行为,李秀美作为这桩婚事的无过错方当然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在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中,本案是民法典实施后适用该制度的新案例,通过民法典对“有其他重大过失”的新规定,为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重大过失认定的客观标准,这在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也给司法实践带来巨大挑战。 结合本案,法院认定有重大过失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以行为表现形式而言,重大过错应具备违反家庭义务及家庭伦理的特征,其中不仅包括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扶养义务,还应包括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教育,以及对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尽的法律上或道德上的义务。其中最普遍的过失行为包括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同居义务的通奸行为、对配偶的长期侮辱行为、故意隐瞒非婚生子女事实、长期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其他家庭成员的犯罪行为本案中,张大强故意隐瞒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向张美丽汇入大额资金,为张美丽支付产检和流产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纵容张美丽向李秀美发送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明显违背家庭伦理,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对于行为的过错程度,要达到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程度。过错方的重大过错应已超过无过错方的容忍限度,威胁到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可能性,没有继续维持婚姻的必要。本案中,张大强的过错行为是主观故意状态下的故意行为,对张美丽的有意“爱”和对妻子李秀美的有意“无视”,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使双方失去了共同生活的可能。
就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而言,它应该有主观错误。 重大过失行为足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因此采用推定原则,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存在主观过错。 本案中,张大强的主观过错也采用推定原则,无需证明。
“家有爱就是港湾。 家里没有爱就是笼子。 ”。 只有充满关怀的家庭才会繁荣,家庭气氛才会和谐。 对张大强来说,无论是“小三”排名靠前的李秀美,还是“小三”排名靠前的张美,他都只贪图一时的快乐,为一时的快乐而建立的家庭非但不会成为最后的港湾,反而成为笼子。 这种侥幸屡试不爽的生活方式,只能让自己陷入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最终找不到真爱,找不到亲情,“偷鸡不成米,丧夫失军”,损失惨重
来源:天秤阳光APP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