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恩爱的小情侣
热热闹闹地举办了订婚仪式
然而
没想到二人在订婚后变得日渐疏远
男方甚至一纸诉状将女方告上了法庭
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
案情介绍2019年,杨某结识孙某并成为男女朋友,交往一段时间后,顺理成章地按照家乡的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时,孙某给付杨某彩礼10万元,并另行购买价值2万余元的三金首饰一套。此后,两人没有结婚登记,反而关系疏远,愈演愈烈。 至孙某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约,返还彩礼、恋爱期间为小杨所花费的开销共计15万余元,及三金首饰一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院审理一、原、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目前,双方已解除婚约,原告和被告结婚登记的目的无法实现。 原告要求被告杨某返还部分彩礼金也无不当。
二、原告在恋爱关系期间送给被告及被告家属的礼品,以及原被告在订婚期间用于消费的相互转移钱款为赠与,原告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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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 www.Sina.com/http://www.Sina.com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由被告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孙某彩礼款10万元及价值2万余元的首饰一套。结婚很难,我很珍惜。 希望所有婚姻当事人都能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婚姻观、家庭观,不以婚姻为儿戏,在家庭生活中,切实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维护平等、和平、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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