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寻找法网
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出轨被另一方发现,另一方想要离婚获得赔偿时,需要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 那么,如何收集外遇的证据,如何收集外遇的证据才能被录用,男性能否从出轨的女性那里提出离婚并要求赔偿呢? 关于这几个问题,我将详细介绍如何收集外遇的证据。
一、如何收集外遇证据?
1、婚外恋配偶一方或婚外恋异性的书面材料
(1)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日记等记载出轨事实的书面“白纸黑字”的记载,如果能够清楚完整地反映案件事实,并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会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
)出轨突然曝光,或由此导致家庭矛盾激化时,出轨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要写“保证悔改”、“不再交往”等“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
在法庭上,出轨配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否定其书面材料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一般会被法官录用,成为认定出轨的重要证据。
2、各种照片显示出轨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
例如,在公园、剧场等公共场所拥抱、牵手、接吻等亲昵行为的照片,也能有力地证明其中存在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错误。
3、录音录像等可以证明出轨的视听资料
在对话中出轨的一方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出轨关系,在家里安装摄像头,拍摄配偶与婚外异性关系亲密的视频等;
4、手机短信
配偶和第三者的出轨邮件。 这类证据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难以保存,二是稳定性差,容易删除和编辑,且难以通过一般技术手段发现,三是很难直接证明邮件的发件人和收件人是谁。
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手续,才能在接收到的手机存储器或存储卡上尽量保留消息,作为将来的证据使用。
5、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通过qq、微信等通信软件的聊天记录和电子邮箱互动,出现婚外恋的情况较多,但这样的证据也同样难以保存,存在稳定性差、无法证明发件人和收件人身份等问题
因此,这两种证据也很难单独作为出轨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截图打印或公证后,以此作为辅助证据材料,帮助证明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二、如何收集外遇证据才能被录用?
首先,明确出轨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或者构成“重婚”离婚的,无过错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条要求:
1、婚外异性;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重婚”是以夫妇的名义共同生活。 如果收集到的证据不能证明他们长期共同生活,即使“逮捕出轨并在床上”,也只能被认定为“通奸”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支持起诉离婚,但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证据可以从两个证据中收集证据:
1、直接证据
)性交视频要求有性行为的双方都能清楚地认识到没有被剪掉
)要求说明性交场面的照片、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书面允许,出轨当事人自行书写的担保书、承诺书、非认定书等
在实践中,丈夫可以在《担保书》、《悔过书》中引导其探讨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经过公证可以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认可出轨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 这需要获取证据的方法合法,在这方面先向律师问好商量用什么方法如何实施就可以了。
2、间接证据
)婚外出生的孩子,需要对方批准,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2)模糊的邮件、获取困难、转发容易引起法官的怀疑---修改后转发给你了吗? 有条件的许可可以立即公证邮件内容。
)3)证人的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出轨的事实
(4)录音资料、婚外恋语音记录
)合租的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婚外性行为的发生。
间接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的同居行为,还需要其他证据。
三.男性出轨的女性是否可以提出离婚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配偶中有重大过失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赔偿离婚时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 因此,男性出轨而女性提出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该条确立了合法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
离婚损害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 导致离婚损害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既可以侵犯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犯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 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应当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 根据侵权法的一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基于此构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