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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和小冬离婚的那天,镇上下了很大的雨,河水泛滥,黄色的水猛烈地咆哮着,猛烈地往前走。
小冬的父母在大门口停下来,说什么也不让我们出去,还打电话叫三姑六婆一起数落小冬。
“这个娃娃头上缺了绳子吗? 你初中没毕业。 我还跛着呢。 阿初从重点大学毕业,自己开了公司,现在进入了几十万。 你现在和她离婚了,有没有亏?
又不是小孩子,什么是爱,什么是爱,能填饱肚子吗? ”
“是的。 而且,她为你感到羞耻。 如果你不松口,你们就能度过一生。
“现在离婚率那么高,女人的脾气越来越大。 请看小周的媳妇。 每天也赚不到钱。 也不做家务。 还不能说。 一言以蔽之,我要离婚。
“你家这个好啊。 请不要被初三的话所迷惑,放开她! ”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里屋,卧室隔音不好。 我听得很清楚,心里没有风浪,只看着窗外奔腾的河水发呆。
离婚是小冬说的,他想和旁边卖豆花的小梅搞好关系,和我离婚,听听我的意见。
我点头同意,说我经营的公司都是他的,离婚后我手里唯一的1%的股份也一起转让给他了。
他表情复杂地看着我的眼睛,有点悲伤。 “你一点也不悲伤吗? 哪怕只有一点点。 ”
我摇了摇头。
我本来就不爱他,和他结婚这几年,仿佛直接失去了感情,连喜怒哀乐都没有,每天在公司里奔波,用很多事情和数据麻痹着自己的神经。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台不断运转的机器。
小冬得到了我的回答,什么也没说,默默地走出了我的房间,到楼下去找小梅。
5#A3A3A3;">我知道他要带她去牧场看新开的三角梅,临走前他发短信给我:“你起草离婚协议吧,我晚上回来签,周六去民政局。”白纸黑字地打出那份离婚协议,我便坐在屋里等小冬回来。
他来时暮色四合,夕阳红了半边天,他脸上洋溢着少见的笑容,看到我的那一瞬间淡了不少。
他拿出笔,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我低头看,不算好看的三个字,陈冬明,歪歪扭扭,像他初中那会儿的字体。
我感觉到安心,周身包裹的屏障被这三个字戳破。我也拿过笔,慢慢写下我的名字。
双方都签好字的那一刻,我听见楼下陈爷爷卖糖葫芦的声音,嗓音依旧明亮悠长,窗沿停了只燕子,偶尔“叽叽喳喳”叫两声,楼上大约是婆婆在打扫卫生,时不时有扫帚打在家具上的声音。
太阳的光芒很柔和,湖畔吹来凉风。一切恍若新生。
但不知道谁走漏了风声,周六我们拿好材料准备去民政局的时候,小冬的妈妈搬了椅子坐在门口,说什么也不让我们出去。
三姑六婆在门口轮番劝说小冬。
但他铁了心要离,他们也拿他没有办法,最后只得给他出主意,叫他记得分走我一半财产。
小冬说我把财产都给了他,自己净身出户。
三姑六婆们一阵惊讶,最后嘟囔着离开,说搞不清我们现在的年轻人,一个逮着有钱又温顺的老婆非要离婚,一个明明所有钱都是自己挣的,却主动要净身出户,都像神经病。
拿完离婚证,我和小冬在门口分别:“再见,谢谢你。”
小冬牵着小梅的手,也同我道别:“再见。”然后走向回家的路。
雨停后,街道上满是清新的泥土芬芳,春风送暖,夕阳竟从山头处透出来,他们两人并肩走着,连背影都散发着甜蜜与喜悦。
我心想这才是婚姻的样子,仰头看看夕阳,回头走向出省的车站。
一回头,却看见满天夕阳下,季岭拿着花,站在我身后。
他站得笔挺坚定,好像从未离开过。
2
我跟季岭认识在大学的时候。
那是盛夏的一天,我上完最后一堂课,在学校外面的7-11便利店与小冬见面。
小冬蹲在便利店外,脸上汗如雨下,见到我来,跛着一条腿朝我这边走了两步:“阿初。”
我拉着他往便利店走:“里面凉快,怎么不在里面等我?”
小冬挠了挠头:“不想坐。”
深圳的天热得跟蒸笼一样,直逼40度的高温简直能晒掉人一层皮,怎么会不想坐?
我看了他一眼,他还是穿着那件蓝色T恤,上面一点污渍都没有,但已经有些泛白。
这是他最珍重的一条T恤,我刚来深圳那年给他买的,在繁华路边一个叫不上来名字的服装店,117块,买的最便宜的打折款,不算贵,但能买他平时穿的T恤五件。
这件T恤他平时从来不穿,只有来学校见我的时候会穿,回去之后也会极认真地洗去上面的污渍。
时隔两年,这件T恤从深蓝变成了浅蓝。
淡掉的颜色记录着我和小冬之间愈发深重的债。
我盯着他看了许久,他目光躲闪,最终还是坦白:“刚刚我的钱包掉门口,被她捡到了,但她说不是我的,不还给我。”
我闻言朝收银处看去,那个女生正埋头拨弄着新做的美甲,大抵察觉我的视线,慢吞吞看过来,目光在我和小冬身上往返两下,而后无声地冷笑一声。
我虽然在繁华的深圳念大学且年年拿奖学金,但我不是什么温柔的女子。
我甚至不能算个好人。
毕竟高校录取学生时,从来不筛选素质,我想,倘若有这一项,我必定是无法入学的。
收银女生下班后,被我堵在了没有摄像头的巷子里。
已经是下午,太阳落山,巷子里光线有些昏暗。
我的拳头落在与她左脸相隔五公分处的地方,垂着眼睑,没什么表情,看着她:“钱包。”
女生完全被控制住,但仍不拿出来,恶狠狠地骂我:“粗俗!乡下泼妇!”
我不否认。
扬手落下拳头。
她眼中惊讶似巨浪滔天,夹杂着痛楚,咬着牙,含糊不清地骂我:“你他妈傻吧!村姑!野蛮!泼妇!”
拳头一拳接一拳落下,直到话语变成一声又一声地“对不起”,她从包里掏出那个黑色的皮夹还给小冬,我才松手。
一扭头,却看见巷子尽头,有人举着手机录像。
那便是我与季岭的初见。
3
他与我年龄相仿,剑眉星目,衣袂飞扬。
我朝他走近,问:“能删掉吗?”
“也许能,”他挪开手机,放到衬衫的内衬袋里,拍了拍身下的摩托车后座,朝我扬眉,“溜一圈?”
深圳的有钱人比比皆是,百万豪车像免费赠送似的,在这座城市肆虐。
但无论再怎么肆虐,与我总是没有关系的。我虽身处繁华,却好像自带屏障,与所有的繁华隔离着。
同宿舍几个室友都是深圳本地的,每天讨论水光针、瘦脸针,嘴里总嚷嚷着没钱,但快递从未间断过。
我从不参与讨论,渐渐地被孤立,便一直独来独往。
我在小冬担忧的目光中坐上少年的后座,给了他一个宽慰的眼神:“放心,你先回去,之后我给你打电话。”
话音一落,车子便发动,低沉的引擎声划过长空,而后一股好闻的香气随扬起的风霸道地钻进我鼻腔。
我的身体因惯性后仰,少年弓起的后背宽阔而平坦。我轻咬牙齿,握住坐凳两边的钢架平衡身体。
车子驶过市区,开上盘山公路。一路绿意葱茏,晚风渐凉。
车子在山顶的别墅停下,很急的刹车,惯性让我贴在他的后背上。季岭身体一僵。
我蹙着眉下车:“视频能删了吗?”
“不急。”他说着,过来拉我的手,把我带入富丽堂皇的屋内。
屋里坐着五六个年龄相近的男女,有的半倚在沙发上打游戏,有的摆弄着相机,有的摆弄着手办,有的守着桌子上那个三层高的蛋糕,趁人不注意偷偷用手指抠了一块下来放到嘴里。
“婷仔,”拉我的少年冲屋内喊道,“给你送来个礼物。”
偷吃蛋糕的少女连忙加快吞咽的动作,含糊地应了一声:“嗯?”
少年把我打便利店女生的视频找出来,将手机丢到那个叫“婷仔”的女生面前:“周舒雅,就晚上跟你男朋友去酒店打牌那个女的,被她打了。”
“啊,”婷仔感叹一声,接过手机,匆匆看了两眼就放下,“看完了,我们吃蛋糕吧。”
玩手办的男生闻言看向她:“都120斤了连婷婷,还惦记着吃呢。”
“你懂什么,”连婷婷不以为然,“我爸说能吃是福。”
“行行行,”手办男连声应,而后看向我这边,愣了两秒,“季岭,你换新口味了?”
我常年受阳光直射,皮肤偏小麦色,五官其实算是好看的,但在肤色掩盖下,并不出众。眼神常年无波澜,看着有种俯视众生的高傲感,自身却并没有傲气的资本,所以整体看着极不讨喜。
我明白自己的形象,但不代表乐意被人这么说。我抬眸看了他一眼,他意识到说错了话,闭了嘴,转身去切蛋糕,随手把第一块递给连婷婷。
我收回视线。
通过刚才的对话,我明白季岭录下视频并非想去警局告发我,只是我刚好打了欺负过连婷婷的人,他录下来给连婷婷看,想让她开心。
那我便没必要追着他删掉视频了,想了想,我找了个机会,悄然离开。
4
我走到半山腰的时候,身后传来摩托的声音。
季岭将车身横在我面前,说:“你太孤傲了。”
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得来的这个结论,但我对此不感兴趣,只一个跨步上了他的车:“7-11便利店。”
他一愣,继而失笑地看着我:“这是拿我当司机呢?”
这一带统共也就这么一座别墅,根本没有车辆路过,我若是想回去,除了搭他的车,就是靠自己这双腿。后者显然不现实。而他既然追出来了,我也没必要故作矜持。
季岭把车停到7-11便利店门口,便利店里上夜班的女生并不知道刚才我打了她的同事,自然地接待我们。
他拿了两个三明治和饭团,递给我一份:“陪我吃个晚饭?”
我目光落在他的手上,肚子适时“咕噜”一声。
季岭笑起来,收回手,坐到靠窗的椅子上,撕开饭团外面的保鲜膜,再次递到我面前:“吃吧。”
我接过饭团,垂眉咬了一口:“谢谢。”
“不谢。”季岭说完,身子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车流发呆,慢吞吞地吃着手里的三明治。
我吃到一半抬头看他,他还是维持着一个姿势,眉间飞扬的感觉消散,放松又惬意。
他虽然动作慢,但我一个饭团还没吃完,他的饭团和三明治就都已经只剩下包装袋。
察觉我的目光,他扬了扬眉,说:“跟你吃饭挺有胃口。”
我觉得他可能想发作一种叫“霸道总裁”的病,而且把我代入了女主角,我自带一种神奇的功效,能让一向食欲不振、胃病严重的他胃口大增。
为了防止他当众给我表演这场戏,我没吭声,默默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便利店没什么人,一时间只剩下我狼吞虎咽的吃饭声,和被玻璃减弱的汽车鸣笛声。
我三两口吃完,跟他告别,回了学校。
季岭一路送我到校门口,眯着眼睛打量着校牌一阵,跟我挥手:“再见。”
5
许多人习惯把“再见”挂在嘴边,但实际上并不会见面,所以我并未把季岭的话放在心上。
但第二天、第三天,他都出现在了我们学校。拉我吃饭,拉我四处瞎逛。
一个月后,我在漫天的霞光下,看着慵懒放松的季岭,隐隐有种预感。
这个富家子弟不知道看上了我什么,有可能是觉得我特别、新奇,也有可能是我浑身带刺引起了他的征服欲,总之,他想泡我。
得出这个结论,我转头就问了旁边的季岭:“你是不是想泡我?”
季岭大惊失色:“林初春,你用词怎么这么粗鲁?”
没有反驳。那就是了。
我告诉他:“我不可能跟你谈恋爱的。”
季岭问:“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转身趴在栏杆上,感受湿漉漉的海风拍打在脸上,“你只要知道我不会跟你谈就行了。”
“所以你不用在我身上花费精力,”我劝告他,“免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季岭沉吟片刻,终于想起什么,眼睛转了转:“因为那天在便利店的男生?”
他说的是小冬。
小冬和我是一个镇上的,我们念同一个小学,又一起念了初中,他成绩不好,初中之后便去打工。
我家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吃不起饭,他便一直打工养着我。村里人爱拿我们开玩笑,总说我是他的童养媳。事实上也差不多。
小冬喜欢我,我知道,他帮我照顾父亲、替我交学费,给我生活费,十几岁的时候就把自己活得像个大人。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帮助一个人。
小冬跟我说过,要我大学毕业之后跟他领证。我同意了。
父亲智力愈发低下,早些年还能做些体力活,现在连体力活都做不了,终日坐在村口的榕树下,说要等外婆回家。
如果不答应小冬的要求,我会被迫辍学,然后腐烂在小镇上。
“嗯,”我点头承认,看向季岭,“所以你以后别来找我了。”
季岭头发被风吹乱,目光望向远处:“再说。”
6
那天之后季岭消失了一阵,再后来,他便出席了我们学校对大一新生的资助晚会,作为开幕嘉宾,弹唱了一曲《剩下的盛夏》。
他穿了一身正装,是设计低调的燕尾服,头发梳到后面,坐在钢琴前,修长的手指摁上琴键。
头顶的光线忽明忽暗,洒下的光束像月光洒在他肩上,也在脸侧落下阴影。
手指一抬一落,钢琴的旋律响起,清脆悠扬。
我临时被老师叫来拍照做晚会记录,来得稍迟,一推门便看见他的弹奏,听得入神,就那么半推着门,遥遥地看向舞台上。
前奏结束,他沙哑又温柔的声线闯入耳朵。
“蝉鸣是窗外渐渐倒数的钟声,考卷的分数是往上爬的树藤,我画在你手掌的蝴蝶,飞走了吗?”
-
我的人生很糟糕。
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镇,父亲是个哑巴,智力有些低下,母亲因生产条件不好,生下我未足月便因感染逝去。
所以没人教我善恶,现实只教我受到伤害就自己打回去。后来我才学了礼仪道德,可现实已先一步将我的素质变得不那么高。
后来我遇到一个人,他是大城市来的小孩,听老师说是资助我们学校的有钱人家的小孩。
他身穿燕尾服,弹着捐给学校的钢琴,悦耳的音乐驱散了夏季的炎热,像一缕清风。
他弹完一曲,举着喇叭,用稚嫩的声音向我们描绘外面的世界。
他说,外面有用草莓装饰的蛋糕,有会发光海滩,有24小时营业的小卖部。他说读书是走出大山的唯一途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
我看着眼前的泥土与大树,脑子里费劲地想象他勾勒的画面,问流着鼻涕泡的小冬:“你见过外面的世界吗?”
小冬说:“没有,所以我觉得他在撒谎。”
我没吭声,看向讲台上闪闪发光的小孩,觉得小冬说得不对。
那之后,我浑浑噩噩的人生,因为小孩这一段描绘,有了目标。
十三岁那年,我去街上帮人发传单,用第一笔钱买了一个mp3,又花十块高价请网吧老板帮我下了很多歌。
我听了一千多首歌,终于听到那个小孩唱的歌:“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
但mp3没有显示屏,所以我还是不知道那首歌的名字,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摁“上一首”。
后来,学校来了位年轻的支教老师,我终于得知那是周杰伦的《稻香》。
7
演唱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了。
主持人出场,说着串词,而后欢迎今天出场的资助家。
我定下思绪,找了个空位坐下,一回头,看见台上站着的夫妻,俨然是当初那对下乡资助的夫妻。
我对他们印象很深,绝对不会出错。女人嘴唇很薄,男人眉心有痣。何况他们变化并不算大,只是多了些皱纹,看起来苍老了些。
我脑海里思绪万千,想着想着,身边忽然出现一阵响动,我侧头看去,季岭猫着身子穿过座椅,在我旁边坐下。
我看着他,想问点什么,但喉咙干涩,说不出话。
他大大方方地回望我,眼带笑意:“你这眼神,怎么,被我的魅力折服了?”
我说:“没。”声音却莫名有些嘶哑。
“嗓子怎么哑了?”季岭纳闷,伸手就要往我脑袋上探,“感冒了?”
我下意识往后躲,可背后是座椅,终究无路可退,让他碰到。他手掌很宽,带着凉意覆盖在我额上,身子随着手上的动作靠近。
我又闻到那晚的香味。心里的湖水被人搅动,慌乱离开。
之后我查了季岭的身份,意料之中,是那对资助家夫妻的孩子。我又顺着查,看到他们去了好多地方,资助了好多贫困学生。
其中季岭的身影也出现得很频繁,如出一辙的钢琴加上那段描绘大城市的话语。
底下是一片漆黑的脑袋与亮晶晶的眼睛,充满了对他描绘的生活的憧憬与渴望。一如当年的我。
一直查到天亮,我精神涣散,躺在床上,盯着雪白的天花板,一动不动。
这种感觉很奇怪,支撑你信念的人,忽然出现在你的生命中,以截然不同的方式。
我不知道要怎样处理这种情况,只能默默接受季岭愈发频繁的邀请。
他隔三差五就要来学校找我,有时候拉我去山顶看星星,有时候拉我半夜在海边骑行,更过分的是,有天凌晨五点拉我去广州,说有急事。
结果到了地方,才知道他说的急事是吃早茶。
我终于受不了他的神经质,忍无可忍地把他摁在墙上打,一手揪着他的头发,一手掐他的脸:“季岭,你是不是有病!”
季岭笑眯眯地看着我,强词夺理:“早茶在我们广东人眼里确实是急事啊。”
我直翻白眼,要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我真想打死他。我回到座位,泄愤似地戳着面前的包子。
季岭笑着逗我,而后在我张嘴准备骂他时,塞过来一块金钱肚:“吃多点,你太瘦了。”
我下意识又想骂他,嘴巴一张开,金钱肚滑出去一半,又立马闭上,嘴角流出一滴汤汁。
季岭抽了一张纸替我拭去。
我背脊僵硬,盯着他细长却肌肉饱满的胳膊,心跳一声一声,振聋发聩。
8
气氛恰到好处,季岭趁热打铁,要了两瓶酒。
大清早喝酒!
我喝了几杯,看着歪歪斜斜的酒瓶,心想大概只有我们两个神经病能干得出来。
不知道喝了多少杯,我跟季岭撑着下巴,互相盯着对方红扑扑的脸蛋看,而后越靠越近。
呼吸慢慢在空气中触碰到,我们在食物的废墟里,看见彼此眼里的星光。
然而就在我们即将触碰在一起时,一道熟悉的声音从后方传来:“阿初。”
我被吓了一跳,慌忙后退,一下把距离拉回原位。扭头看去,小冬站在不远处。
他穿着灰色的工装,从装着食材的车上下来,打开后边的护栏,将货一箱箱往外卸。
几箱货物往肩上一扛,视线定在我和季岭身上。
我慌乱地起身,想解释什么,还没开口,季岭也跟着站起来,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到小冬,而后手上路线一转,摁着我的后脑勺,突兀地吻住了我的唇。
我眼前发黑,感受到唇上细细地吸吮。温热湿润。
我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季岭便已经放开我坐回了原位,盯着我的嘴角:“终于亲到了。”
他说完,眼睛看向我身后,直勾勾地与小冬对视着。整整十几秒。
直到小冬被师傅吼了一声:“杵着干嘛呢?赶紧把货卸了,还有三家要送呢!”
小冬“哎”了一声,扛着箱子离开。
我把筷子放下,走出门,帮着小冬一起搬,找了机会跟他解释:“我跟他没什么,你别误会。”
小冬埋头搬货,不搭理我。
直到货搬完,他才看了眼季岭,问我说:“你在深圳上学,这里是广州,现在是早上七点,阿初,你确定你们之间真的没什么吗?”
我愣怔一秒,心里闪过一丝被抓包的慌乱。而后又想起什么。
“他是当年那个在希望小学唱歌的男生,他父母资助我读到高中,我之所以会学习,也是受他那番话的鼓舞,所以……”我解释道,“我无法拒绝他的邀请。”
话出口,我都为自己的卑劣感到无耻。小冬却信了,神情渐渐缓和下来。
毕竟我们之间便是这种不正常的交易关系,所以大抵在他眼里,我这个人就是以别人对我的付出来决定我回馈的态度的。
师傅催促小冬赶紧去下一家,他与我匆匆道别,临走前提醒我:“你说过,等毕业就跟我领证的。”
我点头,扯出一抹笑:“嗯。”
笑容里却带了些牵强。
此时距离我毕业仅有两个月不到。
-
两个月一闪而过。
毕业典礼那天,小冬请了假,用攒的钱买了一颗金戒,来学校参加我的毕业典礼。
季岭也来了,捧着一束鲜花。
两人同时走向我。
我站在人群中间,局促难安,觉得呼吸困难。
那一刻我才明白,很多事情是不能用金钱来交易的。
我和小冬的约定,就像与恶魔的契约,乍看对谁都好,而等事情落下帷幕,才发现这是一场血淋淋的交易,没有人能从中获益。
我如愿走出了大山,最后却发现脚上拷着锁链,小冬如愿得到了我,却永远不可能得到我的爱。
我后悔不已,但木已成舟。
我拿了小冬的金戒,跟他回了小镇,他的父母为我们大办了婚礼,亲戚们都说小冬命好,娶了我这么个高材生媳妇。
我心说不一定,婚姻的幸福指数并不是由学历来决定的。但毕竟大喜之日,我没扫兴,赔着笑,一一敬酒。
结婚之后,我去县城创业,开了一家公司,事事亲力亲为,忙得像个陀螺,几乎天天睡在公司。
这段婚姻于我来说是还债,我日日在痛苦中,回家又偏要装作若无其事。
所以我不爱回家,更喜欢在公司待着,没日没夜地加班下来,公司竟在不知不觉中越做越大。
而我回家的日子并未变多。
小冬逐渐发现端倪,问我是不是已经有了心上人,不可能爱他。我老实点头。
点头之际觉得这段对话耳熟,想起之前季岭也这么问过我。
想起季岭,我觉得难受,于是又投入工作。
所幸,在后来交替的春夏秋冬里,不知道上帝是被我辛勤工作的劲头打动,还是怜悯小冬爱而不得娶了个没有感情的工作机器,亦或是对天真烂漫又老实的小梅的厚爱,小冬与小梅互生了情愫。
至此,我们那段滑稽的三年婚姻才终于落下帷幕。
年薪几十万高材生的我,嫁初中学历的老公,仅三年就离了婚
8
拿完离婚证的那一刻,我就想去深圳找季岭。
不是想跟他旧情复燃,毕竟我们之间,好像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我只是想去看看他的近况,看看他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结婚。
我想他的生活里没了我应该会变得好一些,我这个人乌烟瘴气,总是喜欢把别人的人生弄得一团糟,我离开后,他应该不久就能恢复到从前的生活吧?
我带着千千万万对他现在生活的现象,却没想到一回头,他就在我身后。
恰是黄昏,夕阳将一切都染成金色,温柔无限。
石板路被人踩得光滑,路边野花开得欢快,街边的房子投下一排排阴影,季岭就站在这一排阴影下,整个人忽明忽暗,像夏季傍晚在山野间穿行的萤火虫。
小镇离婚的人不多,今天总共也就我和小冬这一对。小冬走之后,空荡的街上便只剩下我和季岭。
三年未见,季岭变得成熟了很多,即便穿着一身灰色运动服,身上的少年感也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成熟稳重。
我不想问他这三年经历了什么,只想抱抱他。从前我们在一起那么长的时光,我从未抱过他。
没人知道,在他带我去看日出、看日落、看潮起潮落的很多时候,我都想抱抱他。
他背脊挺直,宽阔又温暖,让人觉得心安。我一直克制隐忍着,费了好大劲才忍住没上前拥抱他。此时此刻,我终于不用再克制。
我飞奔向他,他看到我终于动身,眼睛一下子亮起来,像夜空中明亮的星。
我用力拥抱他:“季岭,我爱你。”
他眉梢动了动,把花递给我:“我也爱你。”
那花束与我毕业那年他拿得一模一样,我脑海里想起那年他义无反顾地走向我,我却视而不见地跟小冬走了的场景。
我记得他当时受伤的神情,背影看过去像倒塌的大山。
那时我就想告诉他,我爱他。
这么多年,终于如愿。(原标题:《别拖至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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