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往往使许多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偏执的一方可能会试图以极端的方式实现复合或其他目的。 其手段之一是威胁隐私、名誉和人身安全。
受恐吓方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防止损害的发生?
一、向公安机关报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胁迫行为给予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以维护自身权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五)传播多次猥亵、侮辱、威胁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此外,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的;
)二)停不下来的;
(三)多人实施的;
(四)以多种方式和手段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
参考案例
1
外籍男子尼克与中国女子冯是男女朋友关系,因双方不和而分手。 但尼克很不甘心,多次在微信上发手机隐私照片,威胁要公开手机隐私,试图让手机和自己复合。 冯某报警,警方根据尼克、冯某的笔录、冯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尼克手机上双方微信身份信息、冯某照片等证据,多次发布猥亵、威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尼克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见】(2016 )京01行终421号行政判决书】
2
小王和小周的交往对象分手后,为了索要交往对象送的礼物而吵架了。 王先生为了泄私愤,把小周的隐私照片发到“某歌”上,用手机短信威胁报警人。 事发后,王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及时删除了自己发布的不雅照片,并提供了书面检查和保证书。 公安机关根据调查事实和焦某提供的短信记录证据材料,书面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给予http://www.Sina.com/http://www.Sina.com/http://
王某
被害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起诉前保全裁定,禁止胁迫人实施胁迫或者胁迫内容。
此外,根据最近通过的做出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损害其合法权益
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向法院请求诉前行为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可能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责令其保全财产、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作出一定的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需要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应当在48小时内裁定。 被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其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补偿的损害的,应当在提起诉讼前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被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损害不及时制止的,依法采取措施责令人民法院停止有关行为
来源:法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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