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主编的朋友商量结婚的事,谈到彩礼的问题。 在生活中,特别是在中小城市和农村,彩礼既是一种习俗,也是一种文化。 当然在现代社会,离婚率增高的彩礼纠纷也逐渐引起关注。 接下来是小编梳理的订婚彩礼纠纷的处理认定。
一、在什么情况下,法律支持返还?
情况如下。
二、在什么情况下法律不支持返还?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在实践中不能有以下情况要求返还:
1 .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此时已实现婚约,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2 .双方同居生活较长(2年以上或共同生活期间抚养子女)的,双方虽无结婚证,但已达到婚姻本质。 这个时候也不应该回礼。
3 .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共同使用(有证据证明)彩礼的彩礼不应返还。 在这种情况下办理结婚证和同居不需要很长时间。
4 .订婚期间当事人死亡的,被动解除婚约。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死亡前被起诉的情况外,离婚后要求返还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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