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的一大活动,在有些地方不仅有举行婚礼的习惯,还有订婚的习惯。 男女双方在订婚时也举行了订婚仪式,非常隆重。
订婚时一般由男性行彩礼,但男女双方订婚后,也有一方后悔不想结婚的情况。 那么关于彩礼问题该怎么办呢?
订婚不是结婚。 如果订婚后取消婚约,彩礼将被退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在法律上一般不被承认为结婚。 即使举行了订婚仪式,之后举行了婚礼,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有结婚了才可能离婚时彩礼不退。 未结婚的,彩礼的返还按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同样处理。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另一个现象。 也就是说,如果男子把订婚礼物交给女子后,男子说他不同意结婚并要求离婚,礼物一分钱也不退还。 如果女方不同意结婚并要求离婚,彩礼将全部退还。 这具有民间所说的保证和约定的性质,订婚彩礼相当于押金。
但是,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只是,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同居生活,彩礼必须退款。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不要把钱看得那么重。 不回彩礼不回彩礼,以不伤和气、不伤感情为原则,在实际生活中灵活解决。
男方慷慨的话可以不要求返还彩礼,女方慷慨的话可以多返还彩礼。 只有互相原谅,和平解决,才能和睦相处,涣散散架。
最后,如果双方为了返还彩礼而发生纠纷。 男性只能向法院起诉。 法院一般判决女性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