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两年,向女友转账500多笔140多万元25岁男女相识一个月后坠入爱河,男方发财,恋爱两年给她转账500余笔,共计140多万元。 对此,她欣然接受,有时也主动要求。
很遗憾,两人两年后果然还是曲终人散。 分手后,该女子突然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 原本,该男子以取消赠与为由,将该女子告上法庭。
恋爱期间的转账是有条件的赠与还是自愿的? 这些钱男人能还回来吗?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此类赠与合同纠纷案。
“恋爱的时候咨询过律师。 不管怎么赠与,分手了就回来。 ”温州小伙小方说,自己娶的是刘先生,但为了结婚,家境富裕的他不仅要负担两人的全部日常开销,还会不时给刘先生汇款用于美容、消费等。
小的汇款数量不小,马上就是“1314”“5200”,多的时候多达十几万元。 经法院调查,两年来,小方给刘先生汇款500余件140多万元,其间刘先生还了17万余元。
之后,小方觉得她对他越来越冷淡,遭遇了“冷淡的暴力”,于是告别了。 小刘挽回了结果,两人的恋爱关系到此结束。
分手后,小方“不生气”,让刘先生还剩下的130多万元。 他认为,这些钱是结婚的有条件赠与,既然没有结婚,钱当然也要还。
对此,刘先生并不认同:“这都是他主动给的,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刘先生觉得,双方一直处于恋爱阶段,还没有谈婚论嫁,没有见过父母,也没有同居过,谈不上“有条件的赠与”。 刘先生说自己的经济条件一般,只同意给予适当的补偿。
法院对本案的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首先,是有条件的赠与吗? 法院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赠与人,赠与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男女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相赠送礼物和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应该属于纯粹赠与。 小方的家庭经济水平较高,“1314”“520”“5200”这些数字本身就有特定的寓意,但小方出这些钱也与他的经济能力相适应,应该认定小方是为了表达爱情和联络感情而无偿赠与刘先生的
其次,两人是“以结婚为目的”吗? 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女性对男性说:“想和我结婚,但每天都在喝酒。”“你还在拖。 那我和别人结婚了”“我们以后结婚了就叫保姆”“你选择了我结婚”等内容。 可以看出双方确实是带着结婚论结婚的。
最后,一个大额如何定性? 在小方转账记录中,存在16万、10万、10万、5.2万等大额款项,这明显超出了小方爱情表达的经济负担。 刘先生也在微信上多次表达双方结婚意图,双方已终止恋爱关系,可以参照彩礼性质适当返还。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恋爱时间长短、分手原因、双方经济水平、消费能力及价款具体金额等因素,并基于公平原则,酌情决定刘先生应向小方返还40万元。
小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恋爱期间,情侣之间赠送财物的现象屡见不鲜。 在司法实践中,“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义的小额转账是维持恋爱目的的纯粹赠与,双方关系终止后不能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赠送大额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参照彩礼、嫁妆的性质处理。 特别是双方有协商婚论,一方给予大额财产时,通常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赠与类似彩礼或嫁妆的性质,双方最终分手时,可以要求适当返还。 除非一方拥有明确证据证明另一方给予的大额财物是借贷等其他性质的金钱往来。
多少钱?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需要结合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认定。 对于经济能力较低的人,1万元或5000元以上可能属于大额。 对于家庭经济比较好的人,5万元或者10万元有可能构成一大笔钱。
有人可能会想,恋爱中男人疯狂砸钱,分手后起诉偿还,对女人不公平吗? 法官提醒,在交往中,无论男女,都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如果爱情来临时,就要保持理智,理智地汇款和消费。 不要以爱为名轻易接受或赠与对方宝贵的礼物,特别是巨额礼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浙江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