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离婚率逐渐上升,已成为一个比较尖锐的社会问题。 离婚时难免会有感情上的纠纷,但离婚时的纠纷绝不仅限于感情上的纠纷,在财产和孩子的监护权等方面也有分歧。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纠纷,国家和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民法典》,同时废除了以前的《婚姻法》,新的婚姻法律制度在《民法典》废除了
离婚时,财产纠纷往往是最难解决的。 那么,问题是,如果离婚是因为夫妇一方的外遇,该如何分割当时的财产呢? 首先,离婚时,必须明确夫妻间哪些财产需要分割。
其实很简单。 只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离婚时,一般原则是如上所述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且分成一半。
但这只是针对一般的离婚案件,出轨离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风格仍然遵循平分原则吗? 用一个案例分析一下吧。 伊姆和柯交往了多年,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结婚后,两人虽然没有生孩子,但感情一直很好。
此后,两人努力买房买车,但就在两人的生活即将揭开新篇章时,任某出轨,与恋人同居生下儿子。 高先生悲痛欲绝,终于向法院提起诉讼,打算和任某离婚。
高先生的诉求有两个。 第一是与任某离婚,第二是向任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审判后,因姆某在结婚中有外遇的事实,在与高某结婚存续期间与他人生下一个儿子,符合离婚条件,遂宣布姆某与高某离婚。
此外,两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李某出轨,李某在婚姻上存在明显过失,财产分割情况如下: 伊姆分财产的40%,柯氏分财产的60%。 对于高先生要求任某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法院不予支持。
这是一起典型的婚外恋离婚案件,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先两人离婚,夫妻一方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有一次出轨是事实,他和高先生的关系已经没有调解的可能性了,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然后是财产的分割问题。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里可能有疑问,根据本条规定,任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抚养一个儿子。 从逻辑上讲,高先生提出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合理的。 为什么法院不支持? 这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是因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原因离婚,否则法院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只是出轨离婚,法院一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偏向无过错方,其实这也是无过错方赔偿的一种,法院这也不过是为了减少司法程序的复杂性,并不是坏事。
最后,精神损害赔偿诉求是合理的,只要符合规定要求,部分地方法院也予以支持。 至于具体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为5万,但一般没有具体定额,而是依靠各级法院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综合考虑后确定。
总之,在因出轨引起的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有权提出赔偿,而且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也偏向无过错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无过错方的补偿。 但是,如果夫妻走近是缘分的话,就应该互相忠诚,
然后,齐心协力经营这家。 如果朝三暮四的话,即使有房子在外面照顾女人不仅是不道德的,对后面的家人来说也是毁灭性的打击。 因此,保持夫妻之间的忠实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