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我做梦也没想到分手的理由。
认识男朋友的是交友软件,反正谁也不认识,所以我就像撒野一样在上面记录着心情。
大概是文章狂野放荡的风格,引起了很多陌生人的关注,比头条更容易出粉。
我们同居了14个月。 他每天换着花样给我做饭,每天用拙劣的普通话夸奖我。 你很漂亮。 我在他的喂食下,爆肥了30多斤。
认识他三个月的时候,我突然好奇地不想染发,于是决定和他分手,然后付诸实践。 毕竟每天九死一生都被拥抱着,白发苍苍的脑袋阻碍了展望。
因为没等分手,认识他五个月的时候,我等不及了。 在标题上写文章立flag之后,没有染发就面对了真正的自己。
就在我们相识快一年的时候,我已经和他白头偕老了。 我白发的生长速度连理发师都难以置信。
这个时候,我真的为男朋友感到羞愧。 每天和胖胖的、上了年纪的、贫穷的、连仪容都没改的、满头白发的女人并肩行走。
我实在看不下去,持续了半年的白发又染成了黑色。 总之我尽力了。 只有这个能改变。
但是,我不想和他在一起。 整天喝酒做夜宵,和九零后的组合混在一起,每晚睡不好。
后来有人叫我出去吃夜宵,但我坚决不去。
我在增加药量帮助睡眠。 他总是半夜回来叫醒我,喝醉了动动手自言自语。 “我这么爱你,你为什么总是无视我? 请理我。 请吻我。 ”
滚出去! 能让老子安息吗?
为了能安稳地入睡,我考虑了好几次离别。 我的好朋友们对我说:“珍惜九零后吧。 今后再和九零后同住的,只有自己的儿子和女儿。”
这种情况持续了三个多月,我终于忍不住搬家了! 分手吧!
是的,我和七零后和九零后分手是因为他打扰的我睡不好。
10年前的我完全没想到会因为这个理由和男朋友分手。
很久以前,男朋友送给我的花和煮好的菜,有很多没有记号的东西放在我的眼睛里和嘴里,有的在手机里放在仓库里,作为纪念。
看着相册里的照片,我感慨良多。 他对我很亲切。
我不配。 我的心太沧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