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男女都是在商量结婚的基础上结婚的,到了这一步,彩礼就不可忽视了。 由于这一存在几乎涉及数亿人,社会对彩礼的关注度极高。 近几年,一些地方出现了高价彩礼乱象。 女方家庭乱收费,男方家庭拼命敛财,男女两人最终结为夫妻,但这笔钱却成了心结。
利用婚姻随意定彩礼数额、“不给钱、不嫁人”,实际上是变相勒索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四十二条的规定,是承担、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通过结婚索取财产。
彩礼的往来符合婚俗,其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但随意定高价,会失去婚姻的本色。 当然,尽管不乱定彩礼的价格,也不是很低。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提出的,但即使离婚也没能达到目的。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一般不退款,但有一些特殊情况。
案例共享:
2005年1月,王先生和姜先生通过人介绍认识。 小王33岁时出生在乡下,一直不讨老婆的他很着急,一坐上姜就想办婚礼。 姜先生年轻急躁,想马上嫁人。 在两人的推动下,双方父母坐在一起,确定了48000的彩礼费。
2月17日,王某一家拿出4万余元彩礼立字,在媒人的见证下,将彩礼钱交给姜某家。 两人马上举行了婚礼,但由于康某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领取证明。 结婚不久,小王就发现小康的心不在家。 她一整天外出不回来,结婚两个月了,在家的次数还不到20天,临别也在所不辞。
王某找岳父家姜某明,请求对方还人。 姜某明不知道姜某的下落,交不了,被问了好几次,烦死了,“和你结婚的是她。 我管不了她。” 王某见找人无果,想要回彩礼金,但无果。 为此,他向法庭告发了姜某和姜某。 最终经法院审理,判决姜某返还彩礼40000元,姜某负责连带返还。
案例研究:
在具体分析王先生为什么可以回彩礼之前,需要先解释一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
第一条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是法定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这个词,但后两条必须以离婚为基本前提,不能不离婚,更不能返还彩礼。 本案中,王某和姜某因一方年龄未达到标准,结成事实夫妻,办理登记手续不足,适用第(一)条规定。
按理说,事实夫妻也是夫妻关系,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回彩礼呢? 这需要从发放彩礼的目的来看。 彩礼是在男性缔结婚姻的前提下传递的,如果两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证婚,这种夫妻关系就无法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无法达到目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彩礼的钱可以退还。
王某要求姜某归还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当嫌疑人王某被起诉时,同时将姜和姜某两人定为被告,合理吗? 彩礼之交是基于王某和姜某的婚姻,退款应该直接控告相关人员,为什么法院最后要判决姜某承担连带责任呢?
这需要具体分析这个事件。 王先生彩礼的钱确实交给了姜某,但姜某是为了报答父母养育他的恩情,所以姜某可以作为受益人成为被告。 另外,小王检举的时候,小康失踪了。 如果只让她负责的话,判决书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让父亲一起负责,可以确保判决结果的执行力,也可以照顾到人性。
发放彩礼时,王先生出了48000元,但最后没有全额收回。 剩下的钱去哪里了? 为了保护女性权益,普通法院判决返还时,需要扣除一部分,而不是全额返还。 这部分内容是姜某用于夫妻共同费用的。 例如,请客、买家具、计算返还额时,必须排除。
在司法实践中,彩礼成功归还的概率很小,但毕竟没领证就结为夫妻、婚后不存在共同生活的情况很少见,至少也不是不存在。 遇到需要回礼的情况,应该如何收集有力的证据? 一般来说,像小王这样,送彩礼时能立字的人很少。 彩礼是礼物的财产,出现白纸黑字只是诚意。
因此,彩礼的一些证据,往往是在场的亲人作证。 但是,亲人的话不可靠,在女性家庭中可以断言对方是胡说八道。 这使得彩礼举证变得困难。 有人为了收集有利的证据,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录下对话的语音。 这样的资料能被允许吗?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由于录音中不存在恐吓、诱惑、限制自由、QQ隐私等不法行为,往往是最有力、最难推翻的彩礼纠纷案件的证据。 如果能够证明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且语音未经合成、编辑,法院可以认定其法律事实达到客观真实。
总的来说,结婚三年,想要回彩礼,有可能,但概率极低。 只有彩礼造成的贫困、不领取结婚证、不存在共同生活这三种情况下才能申请返还,即使返还也不一定能全额返还。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结合描述,入侵删除; 原创文章,禁止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