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丈夫借钱不成为被执行人,我们作为债权人要如何追债呢? 接下来是五点。 很有用。
第一,强制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即丈夫名下的财产。 如果丈夫名下有房子,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拍卖价款全部用于还债,债权人可以根据借款金额对全部拍卖价款主张权利。 当然,以债权为限,如果人租了80万,房子被拍卖了100万,你只需要80万。 剩下的20万人是人的。 就是这个意思。
第二,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的财产,登记在丈夫名下,但妻子也占有一半的份额。 拍卖款项的债权人只能带走一半,必须留给妻子一半。
三是如果房子是以妻子的名义登记的,要看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 如果是婚前买的,是妻子婚前的个人财产,债权人不能主张权利。 如果结婚后买的是夫妻共同的财产,这和前面的第二条一样。 请参照第二条。
第四,如果他们离婚了,债权人是不是傻了? 那要看离婚的时间了。 什么时候离婚,是在记录在案涉及债权之前还是之后,这一点特别重要。 在涉及债权之前离婚的,与妻子无关,债权人不能还钱给人。 如果之后离婚了,债权人可以做点什么。
第五,债权人申请追加妻子为被执行人,法院不予支持。 上一篇文章已经说过了,没见过的朋友可以去看。 债权人该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要求确认夫妻共同债务,并要求他的妻子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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