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出轨了,决定不离婚,但我让他完全断绝,并写了保证书。 意思是以后再犯就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归我,他不能剥夺,而且他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同时给我100万离婚损害赔偿或者离婚补偿吧。 那个保证书有效吗? 如果他以后不给我这100万美元,我担心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忠诚是道德义务不是法律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第2款规定:“夫妻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关爱……”,这本质上是一个倡导性而非强制性的规定
因为没有设定违反这条法律规定后,违反者应该受到的处罚。
现在很多人都很恶毒,法律对外遇者很宽容。
但想象一下,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出轨的人不分得财产,应该向对方支付高额赔偿金,那么很容易形成“全民抓出轨”的风气。
比如,为了获取外遇的证据,窃听外遇者的电话,向假警察报告外遇者在酒店卖淫/吸毒的冤情……这不仅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也给公共资源带来很大压力。
说起来,出轨的严重性有时是无法估量的。 如果一夜外遇,你会花光全部或大部分积蓄。 对一个奋斗一生的男人来说,太不公平了。
因此,立法者规定了比婚外恋更严重的重婚、同居是法律过失,对于这样的过失,配偶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金。
离婚损害赔偿金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抚慰金,在司法实践中一线城市一般在5万左右,10万美元就达到天上,其他城市也不过两三万美元。
所以,他在保证书里承诺给你100万离婚损害赔偿金,大概率无效。
但是,离婚损害赔偿金额一线城市一定不能超过10万,二三线城市也不是一定不能超过5万。
法官在判决时,也将重点放在家庭的经济水平上。
如果是非常富裕的家庭,年收入几千万美元,如果承诺三五十万美元,光是年收入三五十万的家庭,就有比较大的概率得到法官支持,那么承诺一二十万很可能做不好。
但是,这本身没有具体的比例标准,是由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决定的。
保证书的实质是忠诚协议
他给你写的这种以外遇为前提的保证书,本质上是忠诚的协定。
忠诚协定是指夫妻遵守忠实义务的协定,如果违反,过失者会向无过错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或者放弃部分财产。
“夫妻忠诚协议,当事人应当根据诚信原则自愿履行。 虽然法律不禁止夫妻之间达成此类协议,但在不对此类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从社会整体效果来看,法院最好不受理夫妻忠诚协议纠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
由此可见,忠诚协议的执行力是通过夫妻双方的自觉自愿履行的。
如果只是因为“对方没有履行忠诚协议”而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法院将裁定此类案件很有可能不予受理,而是已经受理并驳回。
此外,该保证书有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因为涉及身份关系而无效。忠诚协议中不得对子女监护权作出约定。 这应该受离婚协议的管辖。 离婚协议只有在收到离婚证书后才生效,在此之前是可撤销和可变更的。第二,让他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因为侵犯其基本生存权利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吴晓芳曾说:“难道让别人离家(放弃所有财产),在大街上睡觉吗?” 签署忠诚协定必须保证一方的基本生存条件,否则签署也是徒劳的。
比忠诚协议更优的选择
既然忠诚协议在法律上是空白,面对你的处境,到底和丈夫签订什么样的协议有效呢?
答案是夫妻财产的约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值得注意的是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 赠与人在赠与不动产登记变更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决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
因此,夫妻财产约定中,如他将婚前个人财产的部分或全部赠与你,应在签订协议后尽快办理过户或公证事宜,避免他反悔撤销赠与
如果是约定了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就不用担心了。
结语
我们往往对爱情和婚姻抱有美好的期待,彼此忠诚相待是人生携手共进的基础。
但很多时候,既然无可奈何地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就会安慰受伤的心:“就算感情没有了,钱还是有的。”
那至少必须达成真正有效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