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特意在情人节当天选择了结婚登记,以为婚姻会持续很久,却不知道丈夫出轨了,妻子起诉离婚,并提出了精神赔偿。 最近,舟山普陀法院处理了这样的案件,支持了这位妻子的诉求。 金先生与姜老师于2015年相识,并于2016年情人节结婚。 结婚不久,两人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一起努力筹集首付购买房产。 三口之家有了自己的新家,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
很遗憾,好的景色不长。 2021年3月,金先生发现姜医生与其他女性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听说丈夫亲口承认有外遇,金女士很痛苦,打算离婚。 然而,在双方家人的劝说下,考虑到年幼的女儿,在姜老师答应纠正前非的情况下,金先生选择了原谅。 平静了一会儿后,金女士意识到姜医生仍然和其他女人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 这次,金先生不再忍耐,要求普陀法院离婚,并要求向姜医生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邀请了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
法官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关怀。 一旦违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情况,在基础上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失”的事前条款,姜先生在第一次出轨被允许后再次出轨,是其他重大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离婚,并自愿签订相关协议。 其中,姜医生自愿支付金先生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 (浙江法制报)。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