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段感情的开始都是美好而火热的!一生的爱情是每个人都向往和想要达到的,但有时候在爱情的道路上,总会出现岔路口,迫使两个人分道扬镳。但是,即使最后分道扬镳,也不能否认曾经相爱过,分开后也要保持一份相对的尊严,为这段爱情写下一个完美的结局。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甚至每个人都知道了,还会互相打官司。近日,据荔枝新闻报道,南京一对情侣分手后,男子将女友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恋爱期间转账的款项,共计4万余元.
去年8月,相恋一年多的李先生和张女士,因多次激烈争执,最终分道扬镳。分手后,李先生在恋爱期间通过微信要求张女士还款共计4万余元。张女士对此不予理会,多次索要无果。李先生将张女士告上法庭。
庭审中,张女士说,“我们是恋爱关系。他支持我创业开美甲沙龙,还主动给我资金。如果我们是借贷关系,当时就可以签合同了,但是这些都没有发生。”
至于张女士所说的,李先生表示,他从来没有说过是礼物,每笔的金额都是2000元或者8000元,并不是特别的金额来表示爱意。
到底谁说的是对的呢?法官给出的解释又是什么呢?
对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表示:“最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如果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提出抗辩,需要主张之前的其他债务或其他借款,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本案)被告的抗辩是基于双方恋爱关系的赠与,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她现在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她的说法。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偿还借款4万余元。法官表示,夫妻之间的过户是赠与还是借贷,需要结合具体金额,综合考虑情况。
法官说:“一般在恋爱期间,双方有特别的金额,比如520元、1314元,或者888元、999元,属于特别赠与,我们一般不承认是借贷关系。”
此外,夫妻间为表示感情而赠与的少量财产,视为一般赠与,而像房车或大额金钱等赠与,往往以结婚为目的,则可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如果后来没结婚,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对于法官的判决,网友们各抒己见,甚至有网友总结出了一套恋爱期间转账有一笔钱时,男女应该怎么做的思路。看完他们真的刷新了三观。
男:特殊金额如520,1314,9999等。转账的时候可能会被认为特殊,很难拿回来。因此,请发送普通金额,如100、1000、2000等。当你发了红包,可能会被认为是借款,并且分手后可以主张归还。但需要注意的是,备注中不要写“我爱你”等字样。建议用“这是你要的钱”。女:如果收到特别多的红包,不用太在意。一旦收到整数转账,请记得回复" "谢谢亲爱的,如果你喜欢节假日红包,锁定红包的礼物性质。网友怎么说,要不要这么做?其实爱情讲究的是你的感受和我的意愿。如果双方在相处时都留下了自己的小心翼翼,未来的路还能走多久?恋人之间,除了财产的付出,还有情绪的妥善处理。如果每个细节都要想办法留下痕迹和证据,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情感的进一步升温,爱情也就失去了本来的味道。
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