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要分手,结婚彩礼可以回来吗?
现在的年轻人啊,很难找对象,找到对象后,又会发生感情,这种感情很辛苦,要分手,该怎么做给对方彩礼呢? 三千二千的话,可能不需要,现在的彩礼有几万件? 都是父母的钱,不心疼吗?
彩礼的事,往往要分场合说。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近年来,结婚彩礼金额越来越高,有的甚至达到数十万人以上。 根据案情分析,(1)未登记结婚分为同居生活和未同居生活。 )2)已登记结婚分为同居生活和未同居生活。 根据法律条文前、后、周延的理解,我认为司法解释区分了不同居的两种情况。 有登记结婚的情况和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但同居的情况没有区别。 同居的情况也能回礼吗?
为了便于理解,列举了下表
是否登记结婚
是否要过同居生活
由法律规定
没有注册
同居
没有注册
没有同居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已注册
同居
已注册
没有同居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有点尴尬吗? 不同居的法律明确规定了返还。 同居的人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里的同居只意味着共同生活。 我认为法律规定的第一个考察因素是是否提交结婚申请。 如果没有提交结婚申请的话,会返还彩礼,没有区分有无同居。 虽然提出婚姻申请的法律规定,未同居的应当退回回礼,实际上没有共同生活的应当退回回礼,但在实际案件中,已经提出婚姻申请,暂时共同生活后,可以起诉要求回礼。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适用上述说明的第五条第一款的(三)婚前支付,使人的生活困难的规定。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回礼,减少双方矛盾的激化。 当然,在具体审判过程中,彩礼金额、生活是否困难等标准由法庭审理确定,法官依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