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这个方法需要10分钟左右。
需要双方到场,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双方的子女、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形成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离婚协议。
所需证件: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书面离婚协议一式三份、手续费。
二、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这种方式的时间从30分钟到1年不等,法定时间为6个月。
这种方法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子女等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这需要法院裁决。
需要的文件: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携带自己的结婚证、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本、诉讼费(金额待定,法院需要根据你的起诉状计算)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注意: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号。
第二种方式的注意事项:
1.你需要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可以带着以上文件到就近的法院咨询。
2.如果你想尽快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你可以要求你的丈夫或妻子和你一起去法院。一般来说,立案后,如果双方都在场,法院会启动速裁程序,立即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如果双方能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那么最快可以在半小时内制作调解书。
3.如果你想一次性达到离婚的目的,那么最好请律师参与诉讼,帮你打官司。请咨询你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
4.如果你们两个都没有结婚证,而且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同居的,那么就需要提供你们长期居住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因为这种情况是按照事实婚姻处理的。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开始同居的,不需要证明,因为你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处理时,只处理双方的子女、共同财产、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