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合阳法院甘井法庭第三次受理原告李与被告雷离婚纠纷一案。在办案法官的耐心劝说和调解下,两人终于消除了心中的隔阂,言归于好,携手走出了法庭。
2012年11月,经朋友介绍,原被告与被告依法登记结婚,两人均再婚。2016年12月生了个儿子,现在两岁不到。婚后,被告人牟磊与一位异性朋友频繁交往,经常酗酒,因此经常发生争吵。打架后,原告两次报警处理纠纷。婚后至今,原告三次起诉离婚。此前,经法院两次调解,原告自愿撤诉。这次是因为被告给异性女友发短信,原、被告在歌厅发生争吵,导致两人头部、额头不同程度受伤。2018年10月,将原告再次告上法院,称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案件审理时,被告称,双方确实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但夫妻关系并未完全破裂。虽然原告两次起诉离婚,但两人撤诉后都能和好。再加上孩子还小,离婚会对孩子造成很大伤害,所以她坚决不同意离婚。
通过原、被告的陈述和申辩,审判长认为,虽然原告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但两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于是我决定不急于结案,而是从挽救婚姻、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综合考虑,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试图化解他们的心结,修复夫妻关系,维护家庭稳定。第一次调解时,原告离婚态度坚决,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官综合考虑后,给双方设定了一周的冷静期,并告知被告自己或找朋友多做原告的思想工作。第二次组织原告与被告进行调解时,法官首先询问了原告与被告的历次婚姻和子女情况,并告知其理解再婚的不易,珍惜眼前的幸福,考虑年幼的子女。然后根据两人矛盾产生的原因,对被告进行批评,从换位思考的角度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后,被告承认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极其后悔,并当庭为原告写了保证书。然后法官给了原告指导,指出婚姻不是儿戏。夫妻双方都要对婚姻、家庭、孩子负责。生活中的问题要多沟通多理解,不要轻易离婚。我希望原告能与被告和解。原告听了办案法官的话,也表示自己太冲动了,有错,并承诺在以后的生活中改正,再次撤诉。
看着三次起诉离婚的夫妻通过调解携手走出法庭,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莫名其妙地在法官脑海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