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分居一年还能和好吗(《民法典》规定的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2022-10-18 11:52:45 婚恋情感 茜茜

闹离婚分居一年还能和好吗(《民法典》规定的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以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为界限,区分是否准予离婚。

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已经破裂,要综合分析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和好的可能性。

一、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如何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103010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

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多次教育不改的;这四种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情形,可以理解为国家对“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认定标准。

另外,对于其他导致婚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参考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发布的《民法典》,其中列举了14种可以认定为婚姻感情破裂的情形,作为认定婚姻感情破裂的具体标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民)发〔1989〕38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以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为界限,区分是否准予离婚。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已经破裂,要综合分析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和好的可能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的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一方坚持离婚,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等原因使其不能发生性关系,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夫妻关系,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婚后无法治愈,或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结婚,或夫妻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病,长期无法治愈。

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在婚姻登记中欺骗《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5.结婚登记后,双方一直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和好的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之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已共同生活多年,但未确立夫妻关系。

7.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无和好可能,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分居一年,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无过错方起诉要求离婚,或者由过错方承担

无效婚姻:(1)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可撤销的婚姻: (一)因胁迫结婚的;(2)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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