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没领证,要不要退全部彩礼?
法律主观性:
不全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满一年以上不满二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金额不得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因给付彩礼原因造成女方离婚或怀孕、流产的,可在上述基础上减少5%至20%。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法律客观性: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结婚一年多没领证怎么退彩礼,四年没领结婚证怎么退彩礼?
现在很多人都进入了晚婚的行列,催婚也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有些人和父母安排了相亲,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结了婚,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婚后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如果婚后经常有矛盾,可能就不想活了。如果要分开,需要把彩礼还给男方。那结婚一年多,四年没领结婚证,怎么退彩礼?
如果结婚一年以上没有领证,可以按照彩礼人的要求返还彩礼,一般需要全额返还。
四年没领结婚证,彩礼是要还的,而且是必须要还的。因为没有结婚证不是合法夫妻,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收受彩礼的一方不愿意返还的,给予彩礼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帮助,法院将强制对方返还彩礼。而且根据婚姻法规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女方需要返还。在这些情况下,彩礼也需要返还:
1.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
2.婚前给彩礼,给给彩礼的男方造成困难。
这两种情况,离婚是彩礼需要返还之前的主要条件。
结婚不到一年,没领证能拿回彩礼吗?
如果你没有领证,你在法律上不被承认为已婚!
至于彩礼,要看当初给彩礼的时候说了什么,彩礼是不是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如果你能证明这一点,确实有可能通过起诉法院拿回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男方请求取回彩礼的,在下列情形下,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结婚登记后双方未共同生活的;
3.如果是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只有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才可以申请取回彩礼。
未领证一年后彩礼可否返还
结婚一年未领结婚证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因为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不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法院会予以支持。如果女方拒绝返还彩礼,男方可以选择起诉,没有领结婚证的不需要起诉离婚。因为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不属于法定夫妻。财产关系受一般法律管辖,彩礼可视为附条件赠与。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赠与。
婚姻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也不允许任何第三方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是婚姻的必要和首要条件。男女之间完全自愿这几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婚姻必须是自愿的,不是一厢情愿的,不允许一方强迫另一方;其次,是我自己的意愿,不是按照别人的意愿,也不允许父母和其他第三方安排;第三,完全自愿,不是勉强同意,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任何一方的强制或任何第三方的干涉都不是补充,强调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前者从正面肯定,后者从背面限制。
2.你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应该鼓励晚婚晚育。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结婚年龄,不得结婚;只有达到或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后才允许结婚。这个规定是完全科学的,完全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其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是一夫一妻制。
在审查结婚申请时,一定要严格把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的人必须未婚或丧偶或离婚,以避免重婚。
这种返还彩礼的民事纠纷,要根据各家各户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男女双方或其中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虽然这种事实婚姻关系从未有效,但是,类似的情况不一定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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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