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在张的住处意外身亡。妻子黄发现丈夫外包张某,为张某买房,通过微信、银行转账16000余元。黄某起诉张某,要求追回财产。2月14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告知,赵某赠与张某的行为无效,张某除返还16000余元外,还需将“赠与”财物返还黄某。
2021年3月2日,赵死于张的住处。赵的儿子去处理后事时发现,张某其实是父亲赵某包养的“小三”,张某的住处是赵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给张某的。其间,赵某还通过微信、银行卡等方式向张某转账1.6万余元。
得知此事后,赵的妻子黄很伤心。一怒之下,她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返还在赵出轨期间转给张某的房子和钱。
在法庭上,张某承认与赵某非婚同居,但认为赵某的赠与行为有效,且她在居住使用该房屋时,也支付了相应的装修费和物业管理费。因此,她不同意返还赵转给她的房子和钱。
黄某为丈夫的财产与“小三”大打出手。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何绘
在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分份额,共享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以外的原因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涉案房屋是赵出资取得使用权的。在缺乏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使用权及赵转让的钱款应推定为其与黄的夫妻共同财产。赵某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与其婚内同居的张某的行为,未征得黄某同意,损害了黄某的合法利益,该赠与行为无效,张某应返还房屋及1.6万余元给黄某。
本案审判长余法官表示,赵某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合法婚姻,伤害了家庭,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无效。于法官特别提醒,已婚者洁身自好,未婚者坚守底线,不能被一时的诱惑蒙蔽双眼,承担法律和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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