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借钱不还怎么处理(男子起诉女方讨要3万余元借款)

2022-10-17 15:26:03 婚恋情感 茜茜

情侣之间借钱不还怎么处理(男子起诉女方讨要3万余元借款)

阿军(化名)和阿辉(化名)都是大连庄河本地人。2019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确立恋爱关系。女方阿辉经常以“手机丢了”等理由向男方阿军借钱。A君通过支付宝多次给阿辉转账,共计借款31200元。双方因相处不好分手后,男方找女方借款。女方说暂时没钱,等有钱了再还。索要无果后,男方将女方起诉至庄河法院。

2022年8月,庄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女方偿还男方借款人民币20000元。

2019年10月,阿俊与阿辉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A君通过支付宝给阿辉进行了多次转账,累计借款312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男方提供了转账记录和向女方借款的录音证据。

女方辩称这些款项是男方在恋爱期间给的,同时提供了四张微信截图作为证据。截图中,男子的转账记录备注了文字:“过节,买喜欢的东西。”“不要说只喝奶茶,秋天的第一打啤酒,在喝的年纪。”“提前祝你今年生日快乐!”“生日快乐”。阿辉认为这些款项是阿俊在恋爱期间捐给她的日常开销,而不是借款。

男方说给女方的钱都有文字备注,没有备注的钱都是借的。

法院审理后,考虑到双方是情侣的事实,最终确定借款金额为2万元,后判决女方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向男方支付借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女方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男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阿辉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以没钱为由拒不还贷。经过多方寻找,被执行人终于在被执行人阿辉经营的店里见到了她。见面后,阿辉仍拒不支付,被执行人当即决定将她羁押至庄河法院。迫于法律的威慑力,阿辉当场交付了全部执行款,至此,贷款全部到位。

法官提醒

恋人要分清借款与赠与的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行为。恋爱期间,尤其是订婚期间,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缔结婚姻关系,属于附条件赠与。附条件不履行的,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应当返还。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一小部分礼物,比如买衣服、包包、请客人吃饭等。以及在情人节、七夕、生日、纪念日等特殊日期支付的财产3360。以及特殊金额如520、521、1314等。可以推定为双方表达爱意、培养感情的赠与财产。捐赠人已经交付了,不能要求归还。

法官建议,如果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一定要注意,保留好双方的聊天记录和谈话录音,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任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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