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民法典》 以及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法律对于离婚的最新态度是:防止轻率离婚,离婚变得更难。表现出法律浓浓的父爱主义。
一方面,对于登记离婚,法律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加大了登记离婚的难度;另一方面,对于诉讼离婚,司法解释明确将欺骗排除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之外。只有对婚姻的背叛严重到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并有充分证据证明时,才能判决离婚。
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出轨不属于同居行为,不能据此要求离婚
面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根据司法解释,虽在婚外与异性出轨,但没有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同居,更不能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作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也就是你抓到你的配偶出去和别的异性开房证据,甚至所谓抓奸在床的证据,但是不好意思,这不属于长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离婚。
@大声唱我的歌,喝我的酒,我是个人解读的话,在中国,离婚的最主要理由是:“夫妻情感破裂”。
任何一方出轨,原因很多,内因和外因,主因和诱因。
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选择原谅,或容纳!
出轨的一方,如果事出有因或许还心系另一方
当然国家规定了有五类特别严重的事项,不管被告意见,直接判离婚,分别是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而没有列在其中的“出轨”行为,在某些人的逻辑里,变成了国家认为可以“允许”,可以“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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