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有精神病,算不算不幸的婚姻?
婚姻是幸福的,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幸福的婚姻。然而,在追求幸福婚姻的过程中,各种意想不到的因素都可能导致婚姻不幸福。.....比如结婚后,发现对方有严重的心理疾病,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伤害。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骗婚,自己如何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具体包括三种情况:如果对方事先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病就不属于骗婚,如果对方知道自己有精神病就属于骗婚,发现对方有精神病后可以选择离婚。
1.如果对方事先不知道自己有心理疾病,就不属于骗婚。
骗婚成立的条件是明知故犯。.....所以如果对方事先不知道自己有心理疾病,就不属于骗婚。.....但如果对方婚前不做婚前检查,就不可能及时发现他的心理疾病。这时候对方也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方明知自己有精神病却选择结婚,属于骗婚行为。
如果对方明知自己有精神病,却隐瞒信息和自己结婚,这样的行为就是明知故犯,也就是骗婚。.....此时对方有明显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至于如何追究对方的责任,需要依法依规执行。
3.如果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可以选择自己离婚。
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可以选择自己离婚。.....这是他们依法循规蹈矩的权利。他们当然可以依法依规做出选择,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查出对方有精神疾病会严重影响双方感情,这本身就符合相关规定,你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婚。
无效婚姻中精神疾病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典实施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的,不再视为无效婚姻,相应增加了一方隐瞒严重疾病,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的规定。
这里说的重大疾病主要是以下医学上认为婚前隐瞒的疾病:性病;严重的精神疾病主要是精神分裂症和躁狂症;必须有严重的智力障碍;传染性和遗传性疾病是无法治愈的。
应该指出的是,取消婚姻的请求应该在知道或知晓取消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在一年内没有提出取消请求,即超过了请求期限,则不能再次提出请求。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成年结婚。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精神疾病会导致婚姻无效吗
不是婚姻无效。精神病人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的范围,而是可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严重疾病,婚后仍未治愈的,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被宣布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53条
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1054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如果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第一,精神病患者的婚姻在民法典中是否无效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不构成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成年结婚。
第1054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如果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为什么有些人结婚后会得精神病
有些人结婚后会得精神病。这种心理疾病的发作和婚姻没有必然联系。当然,不幸福的婚姻可能会刺激和诱发心理疾病。如果不是这个原因,可能是其他原因。精神疾病的发病原因很多,可能有遗传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