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聊天的时候还是会写一些文章的。说到婚姻家庭纠纷的话题,说到出轨离婚,总会遇到这样的言论。如果是出轨,就让他干净的出去。如果是我,离婚后我会让他净身出户。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是没有出门干净这一说的。即使房子写在你名下,你们夫妻之间,即使写了你的名字,也属于共同财产。我代理离婚案件的时候,经常被当事人问,为什么法律不允许出轨的人离家出走?为什么要保护出轨的人?我相信我的同事和我一样,当时也感到很无奈。
关于婚姻家庭的大部分顾虑,婚内出轨的不公平,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性,今天分享一个真实案例(案号2019湘民初5957号)
1993年5月16日,龙与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龙起诉时表示,由于李已经出轨,她于2018年3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离婚。然后她准备了离婚协议书,表明了离婚的决心。最终,2018年5月28日,双方在中介的见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约定了房屋的处置。夫妻共同拥有的X区天星东路花都C栋3单元房产* *,以及婚后购买的家用电器、家具、字画、首饰、大众汽车等。离婚后归女方所有;协助女方的,男方应按要求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并在领取离婚证之日起7日内协助女方办理手续。
双方处理现金存款。女方名下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因双方协议离婚,男方又支付女方50万元,并向女方出具借条50万元。双方还协商了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2019年4月支付30万元,另20万元由男方在十年内一次性付清。
双方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后,男方未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履行约定义务,配合女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且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故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男方为女方办理该房屋房地产权的判决,判决男方履行给付人民币50万元的义务。诉讼费用由男方负担。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而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离婚协议书》与之间的约定履行义务。
法院向女方龙提出由男方为她办理房屋产权证,婚后购买的车辆归女方所有。男方协助办理移送程序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按照《离婚协议书》协议,30万欠款已经到期,另外20万还没到期。故法院部分支持该诉讼请求,李应向龙支付30万元。
法院审理后最终做出判决。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清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协助龙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婚后购买的大众汽车所有权归女方,李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龙办理过户手续;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龙支付人民币30万元。
评律师
根据《婚姻法》现行规定和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当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
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过错方自愿走出家门,并且没有侵害他人利益,目前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所以,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或者其他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采用我们今天分享的案例,做出一个协议,处理对方自己同意出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