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感情纠纷涉及金钱,女方可以起诉诈骗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真正的感情纠纷涉及的钱不是诈骗,你是在起诉对方,这也是民事诉讼。当然,如果对方是骗子,从一开始就是另一回事了。但是,不管是什么纠纷,都要有证据才能起诉。总召回可以等,如果什么都没有,起诉也没用,起诉费也浪费了,所以我建议如果数额不大就散了。毕竟两层在一起一段时间了!
指控女方骗婚需要什么证据骗婚需要提供被对方骗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或者要钱的聊天记录等。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1。身份证的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向公安机关查询这个号码和姓名;2、户籍的真实性,记住户籍所在地,问当地派出所是否有此人;3、婚姻记录,了解自己之前是否有登记结婚记录。婚姻诈骗罪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大量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构成本罪的主体。目前婚姻诈骗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陷阱,尤其是对于渴望结婚却苦于找不到另一半的年轻男女。要引起重视,加强防范:第一,不要轻信各种报纸上刊登的征婚交友广告。第二,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尤其是大额经济往来,比如大额贷款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起诉对方感情诈骗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鉴定和调查实验笔录;
(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扩展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罪的客体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目标还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为这部法律已经在第193条专门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一般认为,本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被害人有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起诉骗婚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客观性:
民事诉讼中骗婚的证据收集:一是共同被骗的人的证人证言。第二,骗婚过程中收受礼金,以及骗子的异常行为,都可以录音录像。如果向公安局举报诈骗,被骗向公安机关陈述,说明需要以民事诉讼提起公诉,挽回损失。建议当地律师按照国家法定的婚姻登记程序,或者以婚姻为诱饵的形式,代理骗取他人财物。【例题】犯罪嫌疑人以合法婚姻为掩护,骗取合法婚姻登记,属于诈骗罪中的特例。目前,诈骗分子的目标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和穷人的婚姻诈骗上,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骗婚和骗婚是一个意思。婚姻诈骗,简称婚姻诈骗,以婚姻为诱饵骗取钱财,俗称失约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然而现在,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一种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也是最难打击的。什么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刑法中的虚构事实是指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可以是虚构的全部事实,也可以是虚构的一部分。隐瞒真相是指掩盖一些客观事实。如果这个事实被别人知道了,就不会给犯罪分子财物了。我国婚姻法规定,利用婚姻骗取财物不属于利用婚姻取得财物的范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为诈骗罪处理。目前我国婚姻法对以合法婚姻形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得很多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利用合法婚姻骗取他人财物。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欺骗者与被欺骗者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无效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结婚,是指行为人以对对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造成损害为威胁,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形。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该婚姻。显然,欺诈性婚姻关系不属于婚姻法中的可撤销婚姻。可见,根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骗婚既不是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也不是可撤销婚姻,所以只能是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但是,这种定性是违背常识的。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不同婚姻形式产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撤销制度和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因为骗婚是合法婚姻的性质,只能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通过离婚来处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才准许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的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骗婚的话,被骗者以骗钱为目的,对被骗没有感情,完全没有感情破裂。被骗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返还: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已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支付导致支付方困难。但是,前两项是既成事实。被骗者不能证明因给付而生活困难的,返还财产的诉讼不予支持。这显然不公平。总之,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对本案中的骗婚行为进行定性是违背常理的;在处理骗婚引发的纠纷时,很难适用最合适的规定,结果会明显不公。民法处理欺诈性婚姻纠纷的合理性。那么采取什么样的法律制度才能公正处理骗婚纠纷呢?法律具有评价的功能,也是评价的标准。这意味着,当用不同评价标准的法律来评价同一行为时,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与婚姻有关的权利是自然人民事权利的一部分,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在骗婚案件中,被骗者的行为是以与被骗者结婚的合法形式掩盖其骗取后者财物的非法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该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由此缔结的婚姻应当无效。做出这样的结论,与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并不矛盾。《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无效,是因为这些情形下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关于禁止重婚、法定婚龄、亲属关系、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等强制性法律规定。婚姻法的这些规定,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关于民事行为是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的具体化。同时,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并不排除适用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在骗婚案件中,如果适用《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来处理,宣告婚姻无效,适用法律更为适当,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更充分的保护。受骗人可以以民事行为无效为由请求返还财产。因此,基于以上分析,应在《民法通则》框架内建立骗婚无效制度;这样才能公正处理骗婚引发的纠纷,同时宣布骗婚无效也有利于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如果判决离婚,骗子骗取被骗财物的行为不适合刑事处罚,因为离婚是因夫妻感情破裂而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上诉到法院。对于骗婚罪,我们没有这样的罪名。如果存在作弊行为,触犯了法律,可以按诈骗处理。当然,你说的这种情况不一定是诈骗罪。你可能会觉得对方应该承担责任。这个可以从婚姻法上考虑。婚姻诈骗是以婚姻诈骗形式骗取钱财案件的俗称,表现为犯罪嫌疑人以婚姻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是诈骗犯罪中的特殊案件。婚姻诈骗,简称婚姻诈骗,以婚姻为诱饵骗取钱财,俗称失约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然而现在,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一种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也是最难打击的。什么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刑法中的虚构事实是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可以是全部事实,也可以是部分事实。隐瞒真相是指掩盖一些客观事实。如果这个事实被别人知道了,就不会给犯罪分子财物了。我国婚姻法关于通过婚姻取得财产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通过婚姻取得财产不属于通过婚姻取得财产的范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为诈骗罪处理。目前我国婚姻法对以合法婚姻形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得很多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漏洞,以合法婚姻形式骗取他人财物。法律的主观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返还彩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支付并导致支付方生活困难的。前项第二款及第三款之适用,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你要证明以上情况,才能主张返还彩礼。另外,骗婚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也需要相当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因为行为一旦被认定,可能涉嫌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