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分手后,微信转给他的钱我能拿回来吗?
两个人分手后,微信能转给他的钱,一般都会返还,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在消息中或者转账前后的聊天记录中注明,这笔钱是借款。
2.转账的时候并没有说明是赠与还是其他用途。
如果转账没有注明这笔钱是借款,要求退款就比较困难。另外,如果转账没有注明是借款,而对方又坚持认为这笔钱是赠与或者其他用途,那么很难要求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即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赠与不能撤销。所以,如果转账没有注明这笔钱是借款,而对方坚持认为这笔钱是赠与或其他用途,就很难要求退款。
综上所述,如果转账前后的消息或聊天记录中已经注明该笔款项,可以认定为借款,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相关款项。
分手后,能不能把转给对方的钱要回来一般来说,如果你无意中把钱转给了分手的另一方,而对方并没有根据某种法律约定或法律文件取得这笔钱的所有权,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当事人关系、原因、支付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果是自愿转账,而不是被迫或被骗,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应对策略。例如:
-如果转让是单方赠与,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可能很难收回。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转账中存在误解、欺诈、胁迫等问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追回款项。
-如果对方使用了这笔钱,并且没有恶意或其他问题,可能需要协商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建议你尽快联系对方,说明你要追回这笔转账,要求他们配合归还。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分手后转账的钱可以拿回来吗?
法律分析:一般分手后转移的钱是无法归还的。恋爱期间,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应视为另一方的财产。且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当事人要求返还的,一般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
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且依法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捐赠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
(二)对赠与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分手后能拿回钱吗?
一般分手后都无法挽回。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礼物,其他消费视为自愿支出。
爱情是美好的,转账的时候要小心。男女在恋爱过程中互赠礼物和金钱来表达爱意,这是人之常情。恋爱期间,双方还是需要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用金钱来衡量感情。为避免分手后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情侣可备注款项性质,保留相关书面凭证(如借条或借条)或聊天、转账记录,避免日后无相应凭证发生纠纷。此外,情侣之间一些特殊的转账金额,如1314、520等有特殊含义的,一般被认为是无条件赠与,以表达爱意,分手后无需返还。
有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
小雪和小文原本是一对00后夫妻,家境都不错。恋爱期间为了表达爱意,小文经常送小雪小礼物。他们出去逛街吃饭,也是自己掏钱。逢年过节、纪念日、小雪生日等特殊日子,小文还通过微信给小雪转账520元、1314元,小雪代收,累计一万多元。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年轻人因为感情恶化分手了。随后,小文要求小雪退还转账款1万元,并分摊餐费3000元,被小雪拒绝。
声明
这个案子涉及到一份合法的礼物。赠与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之一。
赠品可分为一般赠品(免费赠品)和附条件赠品。
恋爱期间支付的小礼物或财物及日常消费支出,应视为维持感情的必要支出,应无偿给予,不应返还。这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达成共识。
对于特殊或吉祥的数字转账,发微信红包等。在特殊的日子里,且数额不是很大,根据生活经验,应该推断出,付出方的真实意思是表达祝福和爱意,是基于情感,或者是为了增进和巩固双方的感情。这也是基于恋爱关系的一般赠与,而不是基于结婚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本案中,小文送了小礼物,发了红包,属于一般的礼物。小雪收到后,产权已转移,不存在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于是,小文要求小雪退钱,并分摊餐费。